今天下午放学回来,我就带着MP3冲出去玩。毕竟在学校一个星期,我都没有真正地玩过。
我出去玩的时候就看见天是乌云密布,可我还是出去了。
我一边走就一边听歌,走着走着就下雨了。我出去的时候没带伞,已经做好了淋雨的准备。雨越下越大,我从新华书店折回家,一路是冲回来的。我有意让自己跑多水的地方,从不避雨。好久都没有这样痛快地淋过雨了。小学的时候,是一路淋雨然后跑回家。上了中学以后,虽然我才初一,但是已经要为3年后的中考做好准备了,而且我还是住校的。住校以后,每个星期六下午3点45分才放学回家,星期日晚上就要回校了。
我不停地淋雨,全身都湿透了。街上的人都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我当然清楚他们什么意思——怎么鹤华的女孩带着耳机出来淋雨玩(我是一回家就出去玩,没换校服。)?
很久没有这么痛快了,我站在空地上,看着天空,还是乌云密布,雨滴答滴答地往下掉,落在我的头发上,肩膀上,衣服上,脚上,鞋子上,风在我的耳边呼啸着。在学校里,隔着雪白的大门,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车辆,觉得自己好象与世隔绝一样,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读书,吃饭,睡觉,活动。如同一个废人。行尸走肉。
不可否认,我有些厌倦学校那种枯燥无味的生活,但我适应那种生活。环境改变了我。冲出学校,才会感觉到外面的空气有多么清新,天空有多么蔚蓝,世界是多么丰富。那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不应该属于我。
可以玩,为什么不玩;可以疯狂,为什么不疯狂?这才是我真正体会到属于我生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