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顺恍然大悟,“怪不得村里人这么尊敬您呐。”
徐福贵听到这些话,心里才有些明悟,原来老爹平日还做了不少善事。
怪不得前世村里人经常照顾他们家,特别是他被南方部队抓去当壮丁的那两年,要是没村里人的帮衬,家珍和孩子绝对挺不过去。
徐母走过来帮他打下手,看了一眼徐父,温声道:“你爹年轻时和你一个样,都是混账玩意儿,成年就往县城跑。”
“老了走不动了,这才安心待在家里,村里有谁找他帮忙,一口就答应下来,当初你爷爷还骂他是个败家子呢。”
徐父得意的摇晃脑袋,“那可不,畜生,村里人现在还能叫你一声少爷,都是看在你老子我的面子上。”
聊着天,玉米糊糊也煮好了。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生活好了以后,玉米糊糊都是拿来当猪食。
不过徐福贵吃的却是很香,吃了好几天的红薯,总算是尝到点儿其他味儿了。
吃过早饭,徐母拿出两双草鞋递给他和来顺,这便是她这两天的成果。
来顺套在脚上走了两圈,乐呵的合不拢嘴,连连道谢夫人。
徐福贵也上脚试了试,大小很合适,穿起来肯定没有布鞋舒服,但架不住不要钱,起码能稍微保护一下双脚。
戴上草帽,拿起竹刀,家珍见他这幅打扮,连忙问他下雨还要去哪里。
“去山里砍楠竹,每天挑水也不是个事儿,用水都得省着用,趁着今天不用下田,我把山里的水给接到家里来。”
来顺一听,立马来了兴趣,“少爷,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家里只有一把柴刀,还是他前两天去县城新买的,来顺直接去隔壁陈家借了一把柴刀。
“你知道我们的山头在哪里吧?别砍了别人家的竹子。”徐父不放心的嘱咐一句。
“知道,你放心吧。”
两人走进雨幕当中,身影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福贵变了好多。”徐母手扶着木门,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的说道。
家珍多情的看了一眼雨幕,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嘴角忍不住轻轻扬起,对未来的生活多了几分信心。
雨虽然下的不大,但两人刚走出村子,衣服便打湿了,脚上的草鞋也沾染上泥泞,来顺心疼的不断在路边草丛里涮。
徐家村坐落在山脚下,往村西走三百多米,便是一片茂盛的寿竹林。
这片毛竹林也是他们家的,里面埋着徐家的祖祖辈辈,是徐家的祖坟所在地。
绕过毛竹林,便是上山的泥土路,周围半人高的杂草被雨水压弯了腰,往地面滴落雨水。
下雨天的山路很滑,不过来顺从小在山里地里跑习惯了,这条山路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上去。
徐福贵更不用说了,上辈子活了一百岁,这条山路也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两人如履平地,很快走进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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