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元诏的新案子(1 / 2)

 第二日。上午辰时。</p>

薛铭御在牢房里进了早餐,等着再来几人、将他带到昨日受审的大理寺“六堂”。</p>

等的人不多时便来了。还是大理寺正李澋,以及上次的那两名狱卒。两名狱卒不是替自己传话的,也不是每日来送饭的,该是他处另调来的。两名狱卒手里仍是桎梏。</p>

薛铭御由两个狱卒再次给自己的脚手戴上桎梏。四人仍是以一直线的队列往牢房外走。与昨日一样,李澋走在最前面,后面依次是狱卒、薛铭御、狱卒。</p>

四人重复昨日的不长的路途,过廊道、出内狱、穿内外院、出大理寺狱、顺窄巷、进大理寺、到“六堂”。</p>

“六堂”里,汪樆照例已经端坐正中了。其余人也跟昨日一样,分为两侧,一人一座一案。</p>

李澋去到属于他的座位坐下。薛铭御也就着脚前的给他准备的矮座坐下。</p>

李澋开口问汪樆:“少卿,开始了么?”</p>

“开始。”汪樆回道。</p>

一侧的录事又摊开自己案上的册簿,取笔蘸墨,以作记录。</p>

“薛铭御,便开始了。”汪樆看着薛铭御:“今日所审所问,是你在隼州所为。本卿问话,你俱应实答。公堂之中,不得有半句虚假。”</p>

这汪樆将昨日的话原样又述一遍,薛铭御直觉好笑。这应该是汪少卿每次审案惯例要说的。</p>

“请少卿问吧。”</p>

“好。本案种种,本卿依次问你。”</p>

“请少卿问。”</p>

“你被下狱,因由有二:一是恣意妄为,在边境滋事,蓄造冲突;二是目无君上,接到回朝的谕令却拖延不动。这你可知?”</p>

“知。”</p>

“那你可认这两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