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宽敞明亮的文渊阁中黄宗羲以抑扬顿挫的声调当众宣读起了宪诰总章。这一段截选自《荀子·天论》中的论述,作为宪诰总章的开场白,简练而又充分地点明了整部《弘武宪诰》的渊源——天命。
作为高于帝国一切法律的存在,作为制横帝国各个阶级的准则,《宪诰》必须有一个合理而又神圣的渊源。本来由一个圣明的君王颁布《宪诰》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如此一来《宪诰》又将成为一家之法,而不是天下之法。加之身为准君王的孙露也一再表示要由臣民来审议《宪诰》。因此黄宗羲等人便决定另外给《宪诰》找一个高于君王的渊源。但什么样的东西能高于君王呢?
是民众?是圣人?还是礼教?这些因素虽然对国家一直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古代的典籍中也有相应的记述。但都难以服众,也不够分量。于是在一番苦思冥想后,“天命”便成了众人不二的选择。从秦始皇在传国玉玺上篆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起,历朝历代的君王们便纷纷自称是“受命于天”。而“天命”一说更是从三代起就贯穿于中国的整个历史。正如《宪诰》总章开场所言,天命是存于天地间的不变规则。它不会因为有尧这样圣明的君王而出现,也不会因为有桀这样无道的君王而消失。顺应这一规则治理国家,国家便会吉祥昌盛,反之国家便会陷入混乱。而《宪诰》正是反映“天命”的天下之法。《宪诰》中关于皇帝、国民、议会等等之类的论述均托以天命的名义。帝王、权贵、臣子、民众无不被包揽于这个大规则之中。因此就算是最圣明的帝王也不能逾越《宪诰》。《宪诰》作为“天命”在世俗的具体条款,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此刻望着底下虔心倾听着的议员们,黄宗羲的声音也跟着越发的高昂起来。在他看来能在国会上当众宣读自己潜心编撰的《弘武宪诰》,无疑是他一生中最为辉煌的时刻。为了这部宪诰黄宗羲和他的同僚们可谓是呕心沥血,绞尽脑汁。他们查询了大量的资料,从历代典籍中逐一筛选典故古训来为宪诰中的条款一一做注解。才有了眼前这部依托于古训的《弘武宪诰》。不过与其说是黄宗羲编写的《弘武宪诰》,不如说是《弘武宪诰》成就了黄宗羲。
在宪诰的整个编撰过程中,黄宗羲得以第一次系统地了解中华那源远流长的“民本思想”。从三代时期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到后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本思想在君权的压制下虽显得极其微弱,却一直若隐若显地流传至今。甚至不少皇帝也公开承认“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因为那些帝王深知“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的道理。为此他们便将自己打扮成民众的保护者。于是唐太宗李世民声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明太祖朱元璋自称为“公仆”。
不过这些君王的言论在黄宗羲看来都是伪善的欺骗。皇帝们从来没有把“民惟邦本”付诸实现。他们只是在用花言巧语愚弄民众而已。嘴里高呼“恭录民命”,骨子里却将百姓视若草芥。在如此一番对比之下让黄宗羲更加坚信只有孙露才是真正致力于实现“民惟邦本”的帝王。因为之前的历代君王,只是在自己颁布的《政要》中轻描淡写着提及些有关民本的言论,来彰显他们的圣明仁德。而在《弘武宪诰》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是贯穿始终的。如果说“天命”是《弘武宪诰》的渊源。那“民惟邦本”就是整部《弘武宪诰》的灵魂。
与沉浸于民本思想中的,情绪高昂的黄宗羲不同,另一位《弘武宪诰》的编撰者汤来贺,此刻却在心中长长地舒了口气。由于在孙露掌权之前,并没有宪诰这一说,更没有宪法的概念。汤来贺等人既不知道宪法应有的格式,也不清楚宪法究竟涉及多大的范围。就算是在17世纪的欧洲也没有出现过一部成文宪法。汤来贺等人唯一的参照物就只有当初隆武帝签署的《乙酉宪诰》和孙露本人提出的一些零星建议。这就意味着汤来贺等人需要另起炉灶或是嫁接古代典籍来编撰一种新的律法题材。
虽说这是件麻烦的差使,但汤来贺等一干司法部的大臣做起来却是一丝不苟。不管怎样宪诰终究是皇帝想出来的东西。那自然就是合理的,甚至还是标新立异的圣明之举措。正如当初明太祖朱元璋可以模仿《尚书·大诰》搞出《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编》、《御制大诰三编》、《御制大诰武臣》四部“法上之法”来。同为太祖皇帝的孙露自然也可以搞出一部《宪诰》来。反正在士大夫们看来孙露与朱元璋一样,都是白丁皇帝。白丁皇帝会做出一些特立独行的举动完全是正常的。关键得看做臣子的如何将皇帝“独特”的想法与礼法结合起来。如此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落到了自己肩头,汤来贺心中的压力不言而喻。因为他知道这事办好了能名存千古。要是办砸了,那可就得人头落地。
为此汤来贺同样查阅了大量的典籍。但与黄宗羲在古代文献中寻找民本思想不同。他对《弘武宪诰》中是否体现“民惟邦本”并不在乎。他所注重的是宪诰的形式式问题。因为汤来贺同陈子壮等人均觉得宪诰并不只是单纯的律法。既然宪诰源自天命,那它就应该更接近于礼法。况且无论是在《乙酉宪诰》,还是在红毛夷的《大宪章》中重申风俗习惯都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至于历代的王朝在创立之时也都会拟订一部新的礼制。历朝的礼制多半是参照古时的“三礼”稍加修改而成,用以确立封建国家的君臣关系、等级差别、风俗习惯、以及制度体制。就连流寇出身的李自成也在西安颁布过《大顺礼制》。然而新的中华朝却未曾订立过新的礼制。作为新君主的孙露似乎也没有继续使用明朝旧礼制的打算。一个王朝没有礼制,这在士大夫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更是难以接受的。
于是在一番激烈的争论后,汤来贺等人最终决定将《弘武宪诰》效仿古代礼制的形式划分为总章、司法、君主、国民、内阁、国会、军制、税务、行省、藩属、仪制、附录共十二个章节。至于内容方面则按照孙露事先的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说教举例,以简洁明了的条例为主。当然《弘武宪诰》同传统意义上的礼法有着很大的差别,更不会象三礼那样将祭祀、婚姻、个人修为等等繁杂的内容包罗进去。它只是嫁接了礼制的形式而已。
不过无论是注重内容的黄宗羲,还是注重形式的汤来贺,他们的努力最终使得《弘武宪诰》成为了一部集合律法、政体、礼制于一体的独特典籍。而在场众议员热烈的反映正是对他们辛苦成果的最好回应。如果说此刻的他们还觉得《弘武宪诰》有什么不足的话,那就是孙露急着要在登基时公布新宪诰,让准备的时间显得仓促了些。黄宗羲与汤来贺均自负若是能再多给他们些时日,他们定能将整部宪诰编撰得更加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