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秋意浓(1 / 2)

 一天后,胡义回到了酒站。</p>

昨天从砍九那里得到了一个附加消息,狗汉奸李有才在县城里遇到麻烦了,据说挨了黑枪,有人想要他死,虽然现在没死,但那是早晚的事。</p>

胡义想笑,这就是李有才追求的幸福人生罢?如果死是幸福的,那就是这样。在胡义眼里,死去也未必不是幸福,只是李有才肯定不这么看,他绝对不会这么看的,他现在大概在某个黑暗角落中恐惧,努力反思人生的真谛。所以胡义想笑,也不知道笑的是李有才倒霉还是笑的命运轮回,亦或仅仅是笑李有才在他以为的幸福世界里正在像一只过街老鼠般灰溜溜。</p>

这个忙该不该帮?胡义并没有想好,因为这不是简单的恩怨,而是关于环境,关于规则的生存故事,这是个大麻烦。如果李有才还想多活几天,他应该主动退出,扔掉副队长的帽子,别再围着前田大尉转,他的命自然就不值钱了,谁还有功夫找他麻烦呢。</p>

砍九的提议非常有诱惑力,对于独立团这是好事,对于九连和酒站这也是好事。不过胡义并不想擅自做主,他打算向上反映情况,获得批准后执行。回到酒站后他先找到了孙翠,要求她列出一份适合出山的货物清单,但是并没有告诉她原因。如果将来真要和砍九通货的话,孙翠这个狡猾吝啬的女人是最适合的谈判人选,砍九这个倒霉鬼将会头疼的。</p>

小丫头还没回来,在去团部之前她就叨叨过,要跟周大医生住几晚,要好好吃几天牛大叔做的饭。眼下的九连只有二十一人,现在是扫荡后的平静期,团里即便有突发任务也不会轻易派给九连;粮食也有了,巡逻警戒被民兵照应了一大半,九连现在几乎是放假,每天在酒站东边的沙滩上出一遍操,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跟秦指导员一起识字。虽然秦优识字不算太多,字也写的难看,但胡义从不代劳,因为教人识字这种需要不厌其烦的事对胡义来说纯粹是折磨,那太痛苦了。</p>

很多次秦优这个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错别字,路过的胡义全当看不到,后来都是由‘作风严谨’的李响在每次路过时饱受折磨后无奈指出;为此秦优背地找胡义,要求胡义对这种不负责的行为作出解释。胡义故意摆出一副军人气质:你是指导员!你必须要有权威!错的也是对的!就像我从来对他们这些货‘多动脚少动口’一样!我认为维护你的权威更重要!错字也是字!写错了字也是识字!老秦,狠一点吧!你行的!秦优哑然,教人写错字和权威有什么关系?和狠一点有什么关系?就算粉笔写断掉那不还是错字吗?</p>

听闻连长从绿水铺回来了,石成找到了胡义。</p>

“昨天你走后,苏干事来过了,说有急事要去县城,我给他送出的山崖小道。”</p>

这个消息让胡义深深皱了眉,苏青亲自去县城?这肯定不是小事。她已经在县城里组建了新机构,为什么她要亲自去县城?李有才!一定是她要找李有才,因为李有才跟县里的情报机构不沾边,是苏青一直想培养的单棋。只不过这种时候……</p>

“连长……连长,你怎么了?”石成发现沉思中的胡义脸上逐渐布满阴云。</p>

胡义抬起头,望向东南方向的天空,看了好一会儿,忽然收回目光朝不远处喊:“徐小。”</p>

“有。”瘦弱小八路屁颠屁颠跑过来,在连长面前努力挺起他的单薄胸膛。</p>

“把枪卸了,换身衣服,准备跟我去县城。”</p>

“是。”</p>

“哥,什么事啊?”另一边的马良听糊涂了。</p>

“没什么,只是想去看看。”胡义掉头往他的住处走,同时开始摘下肩上的各种背带,准备回去找衣服换。</p>

马良两步追上来:“我跟你去。我也有良民证。”</p>

胡义偏头瞅了瞅,随即点头:“去找衣服换。”</p>

马良跑了,石成又追了上来:“连长,我也去。如果进不去城,我可以等在城门外,万一有啥事,能给你当接应。连长,算我一个呗。连长,求你了……天天识字我真顶不住了,我不是个识字的料。”</p>

“……”</p>

“你同意了!我可当你同意了!”石成连忙掉头跑,生怕听到否定答案。</p>

刘坚强经过一扇窗口,发现屋里的马良正在换掉军装,改穿粗衣布裤,不由停住了脚,一把拉开窗:“你要干什么?”</p>

马良停下动作转回头,故意朝窗外的面色不虞得意道:“当逃兵!”</p>

……</p>

最近发生几起人员失踪事件,现在消息说梅县居然送到了八路俘虏,苏青直觉地感到这两件事可能有关联。梅县的新情报机构刚刚起步,现在没能力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她不得不尝试联络李有才了。</p>

李有才并没同意成为卧底,所以没有联络线,要找他,只有胡义或者苏青出面才行,如果派遣联络人员,估计李有才这个浑人不会买账,苏青跟团长和政委说明了事情的重要性,亲自出马,来到了县城。</p>

李有才住进了春秀楼养伤不敢出来,这件事‘有心人’知道,但苏青是不知道的。出于低调考虑,她不想在宪兵队或者侦缉队大门外等;虽然自己算不上最漂亮的女人,尽管着装打扮刻意收敛,仍然掩饰不住那份特殊气质,所以苏青也不想在赌馆外守株待兔,以免意外麻烦。她最后决定去李有才的家门外,她觉得不管怎样李有才总要回家。</p>

黄昏时分,她进了城。</p>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行人不关心地从她身边错过。她很喜欢身上的灰色旗袍,灰得素雅,嵌了白边,袖不及腕。晚风很凉,不时窜进开叉不高的下摆,让她不时地裹紧白色的方形披肩,匆匆地走,无视那些随风飘过街面的肮脏纸屑。</p>

其实是想以命令的名义叫那个混蛋一起来,当然,理由是保护安全。有他在的时候真的觉得安全,哪怕枪林弹雨也是,那混蛋像是个屹立不倒的山。可惜他不在,原本可以等他从绿水铺回来,但是她心中的另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不能犯贱,会被别人,或者他,甚至是自己,看出那份刻意,她害怕这种刻意感。</p>

胡乱想着,不知不觉,一条小巷出现在面前,天色还没黑透,前方已经隐约。那里其中一个院子就是李有才的家,曾经和那个受伤的混蛋一起住过那么多天的地方,现在她居然有点莫名其妙地喜欢这地方。</p>

大门是锁着的,李有才不在,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苏青打算在这里等待到深夜,然后明天一大早再来。</p>

松开了门上的锁,她转过身,蛾眉微蹙,一个人影正在走进小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