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大潮滚滚(2 / 2)

卿年,月4日,陶成章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当东6月就参与了“倒孙”风潮。风潮的生缘于孙中山于3月4日被驱逐出境前接受日本政府送的一万元和股票商铃木久五郎馈赠的五千元,只留下二千元给《民报》,其他的用作起义军费,招致了章太炎等人不满。

当时《民报》经费困难,章太炎几次电告孙中山,希望能够接济,都没有回应。他因此认定孙中山滥用捐款,把挂在《民报》社墙上的孙中山照片取了下来,寄给同盟会香港分会。附言说:“出卖《民报》之孙文。应即撕去。”

同年6月口日。孙中小准备再次在广东起事,派日本友人莹野长知从香港回日本购买武器,在宫崎酒天的协助下,定购了2千支村田式快枪,这在日本已经是落后的武器,事为章太炎所知,他认为:“这种式子在日本老早不用了,用到中国去不是使同志白白地丢了性命吗?可见得孙某实在不是道理,我们要破坏它!”他们主张“宁可少购,购必精良而孙黄二人但求其多而价廉,认为械多可张大声势”

其圭张在东京同盟会本部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包括张继、陶成章、谭人凤以及刚从东北回到日本的宋教仁等在内,他们以《民报》社名义打明码电报给香港《中国日报》:“械劣难用,请停止另购”结果导致购械搁浅。

同时,他们要求同盟会代理庶务的刘按一召开特别会议,罢免孙,中山的总理职务,另选黄兴为总理。当时亲闻此事的许积民回忆,“陶贼章付争论时坚持尤力,因与孙黄失和,我彼时耳闻此事。曾于日比谷医院访陶时有“大家不要争夺领袖,的话,陶闻言即谓:“年轻人不要胡说”但言词之中却嫌孙先生武断。”这次“倒孙”风潮因为黄兴的反对而渐渐平息。对此谭人凤的看法是:“东京为全国志士萃荟之区,《民报》又为同志总机关,最重要之处所。中山身为总理。幸贮多金,仅以五百金位为二千予之,以后遂听其自生自灭。异哉!且丈夫重意气,日政府既无理干涉,堂堂总理,受此万金何为?厥后日人对我党,日存鄙夷之见,何莫非因此事以启其轻侮之心耶?吁!可慨也矣。”

旧四只秋天,陶成章联合流亡在印度和东南亚一带的革命者组成“东亚万国同盟会”推章太炎为会长。鹏年4月到7月,陶成章一度接办《民报》。主编了力号至互号,共三期。当年月,陶游历南洋各岛,想在华桥中筹款,请孙中山作函介绍,孙不答应。陶表示不满。“观其行事,多不能中历物之意”

陶到华侨比较集中的坝罗,得到的捐款也很少,其中原因他在呐年3月写信给李樊和中说得明白,孙中山的亲信汤伯令演说时说,“陶君来此。不过来游历而已,并非筹款而来。于是会友疑且信,本可筹至千金,于是遂仅三百数十元弟本不说中山坏事至是逼弟至无可奈何,不得不略陈一二。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真正苦恼万分,现今所筹者不足三千元,且多未寄出,暗杀、暴动,两无可办。”

接着,陶遇到对孙中山不满的《中兴报》执事员陈威涛,陈告诉他许多有关孙中山的事。陶感到孙中山难以共事,决定独自行动,到缅甸、爪哇等地演说,并将淅江革命史写成《淅案纪略》,在缅甸《光华日报》陆续表,南洋群岛因此无不知有陶成章其人,“而孙文妒忌先生之心。亦又是益

陶在英、荷兰所属南洋各地的活动确实引起了孙中山的反感,孙中山、胡汉民写信阻止,孙甚至指控陶是保皇党,还有找人暗杀陶的说法,因为李赞和的鼎力保护,陶始得以幸免。李樊和原是兴中会人,在南洋教书,有威望,也对孙中让“以诈术待人”不满,于是他们携手联络江、淅、湘、楚、闽、广、蜀七省在南洋的同志,计划起“倒孙”。运动。

呐年月,陶成章等布《七省同盟会员意见书》又称《南洋革命党人宣布孙文罪状传单》。指出:“窃念我同盟会初成立之际。彼固无一分功庸,而我同志贸贸焉直推举之以为总理,不过听其大言,一则以为两广洪门尽属其支配,一则以为南洋各埠多有彼之机关,华侨推崇。巨款可集,天大梦想,如此而已”弟等一片公心,尽力为之愉扬,承认其为大统领,凡内地革命之事业,均以归之彼一人,以为收拾人心之具。于是彼之名誉乃骤起,彼又借我留学生之革命党,推戴之名目,《民报》之鼓吹。南洋之西洋各报馆,于是亦逐渐有纪其事、称其名者然后列举孙中山三大“罪状。”十四件事实:

第一大“罪状”是“残贼同志”共有五件事,一是河口起事,孙。中山在槟榔屿报销了刃万,在新加坡则说是8万,“盖因地制宜而说谎话河口同志为法国人不容。来到新加坡。当地同志责问何姓的镇南关粮台,既有8万军饷,何故退兵。何很愤怒,因为压根就没有这笔款。他们在河口自筹了2万,还被胡汉民取走五千。从河口、镇南关、钦州、廉州亡命到新加坡的同志相约签名、公布此事,共有如多人签名。曾参与孙中山在惠州动起义的曾直卿虽然也是反对孙中山之人,但“恐碍于团体名誉,为反对党及官府所见笑。”劝止他们。孙中山得到消息,嘱人到知英国华民政务司告密,“目为在掉抢劫之强徒,凡八人,欲掩执之,幸有告者,乃始得免,而逃避香港类此者尚多

二是河口、镇南关退出的同志到新加坡后身无分文,欲卖身作猪仔,新加坡的同志与孙中山商量,共同设法。孙说:“听之可也,不必管他新加坡同志不忍心,筹款替他们赎身。孙中山却“借此招呼同志之名目,向各埠筹款,名之曰善后事宜”。

三是广西参将梁秀清因故投身革命党,孙中山常利用他,设法愚弄。梁愤怒,得罪了孙中山。当他到新加坡。孙中让“密嘱其党某某某欲毒之以灭口,事为某某某兄所知,密以告粱,乃得不死类此者尚多

四是潮州志士许君秋本是资本家,倾家革命,黄网起义他得到孙中山给的三千元经费,孙却对同志称是七八万。许因为经费不足。自行向遢罗筹款,孙中山“恶之,尽力诋毁。”甚至向警察举报许家窝藏窃贼,许等正好外出才得免。

五是凡反对孙中山的人,他都诬为“反对党,或曰保皇党,或曰侦探对陶成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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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罪状”是“蒙蔽同志”共列举了三项事实,一是南洋《中兴报》实际上只是孙中止。“一人之机关而已。”对于《民报》说是筹款困难,对《中兴报》则“集款至于再而至于三”目的要使南洋华侨看不到他掌握不了的报纸。二是日本东京是同盟会总部所在,自咄年以来孙中山在南洋创立支部,通知南洋各地凡是有来自东京或内地筹款、游历的。都以支部长的介绍信为凭。否则不准招待。

向他们耍介绍信,“多不肯。或依违其词”。三是安南同志有倾家资助革命,将家产抵押到银行的,而河口的军饷却并无保障,事后孙。中山又以弥补安南同志的名义,向各坪筹款。“或称尚缺五万,或称尚缺三万。或称尚缺二万,或称尚缺万余,其所以多寡不一之故,亦是因地制宜之道使然也”。实际上“筹款者自筹款,而倾家者自倾家,何尝有一毫之补助”。

第三大“罪状。是“败坏金体名誉”其中列举四事为证,一是不顾全体名誉,污蔑至于不可名状。孙中山说到离日之前接受一万四千元赠款,被东京党人得知,大起攻击。“夫各为同志,则各有权利义务,乃不期东京一二同志,分财则讲平等,而义务则责我一人当之,办事也。筹款也,惟我是问。而我于自行筹款之外,又要筹款以顾各地之同志,东京以许多人不能顾一《民报》,我力稍不及顾,则为众谤之的矣这有孙中山的亲笔书信。

二是新加坡有资本家陈某愿出资二千支持革命党,中山与陈素无关系,他与居中联系的人约定取得此款二八分。他得一千六,对方四百。款到之后,此人全数交给孙中山,未说分利之事。此后其人自往遢罗运动,孙中山竟写信给有关人说此人是“棍骗”

三是咄年口月孙中山在南洋成立支部,凡入会的都要收会底金三元。主盟人分给半元,介绍人分半元,“以分利之举诱人”。四是借内地革命军名目行军债票,还有保护票,在南洋各地行,有多至数百金一张,也有五六元一张,售之时有**折的,也有六七折、五六折的,代派行的人也有分利。

为此,陶成章他们提出开除孙中山的总理之名,布罪状,遍告海内外。

这么一来,陶成章与孙中山的关系可想而知,光复会和同盟会虽然是同一战线。但是几乎没有往来,而陶成章出任淅江都督的呼声很高。这让时任上海都督的陈其美感到威胁,动了杀心。,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