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良政或恶政(2 / 2)

就算是为了各位的儿女考虑,男女必须要年满十八岁才能嫁娶,这点各位是否同意?”

李煜本来一开始打算就提出三妻四妾制度,但看着大家都沉默了下去,于是向来了个曲线救国。而有了那么明显的数据,所有代表也没办法不动容。

的确,最近的医疗水平的确是有了很大的提高,是故婴儿的夭折率的确是很大的下降。甚至就算有什么病痛,好歹也能够及时进行医治,儿童的存活率也有所提升。

至于夭折的那部分,尤其是孕妇难产的情况,仔细想来就如同附录的数据一样,正是因为太早就怀孕生子的关系。有个别代表甚至有点自责,若是再迟几年再让女儿出嫁,或许就不会难产而死,一尸两命了。

对于结婚年龄的提议,大家并没有异议,于是同意把合法婚姻年龄提升到十八岁。

“之后就是我之前所言,侍妾制度的不合理部分。”李煜趁胜追击,“既然母婴问题,甚至是婴孩的成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那么盲目的开枝散叶,我个人认为就没有必要。

更别说教育资源会直接朝着嫡系的儿子那边倾斜,庶出的往往没办法得到足够的教育资源,这无疑是不公平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岂能因为是庶出就差别待遇?

我个人的提议是,庶出儿女也有继承权,侍妾应该具备妻子的一部分权利,至少不应该是男人的附属品,可以任意打杀或者转卖转送!”

在场的,其实只有李煜是穿越者,多少有点一夫一妻的观念,仅仅不排斥三妻四妾。但其他人基本上都是这个时代的土著,尤其是那些世家出身的存在,庶出儿女获得继承权这点无疑会侵害到他们的利益,关键还是破坏家族的稳定性。

也有一些人会反思,比如庶出的陈韬和杨浪等存在。好在代表大会上,也不都是世家出身的存在,有不少其实还没有家族的概念,嫡庶的概念也还没有根深蒂固。李煜那句‘手心手背都是肉’,也的确是让他们有点动容。

最后表决的时候,到底还是过三分之二的人认可这个制度的实施,于是庶出子女也具有继承权,关键还是侍妾的地位提高这点,也得到了认可。

比起庶出子女获得继承权这点,侍妾地位的提高反而也符合不少人的利益诉求。有些人的妻子往往都是联姻的对象,所以夫妻的关系并不美满。反而是小妾最为贴心,但这个时代小妾的地位低下,说不得妻子都能棒杀小妾。

男人事业为重,岂能时时守护在旁?某天回来,却现小妾被棒杀了,那真不知道哪哭去……换言之,侍妾地位的提升,反而阻力的最小的。

与此同时,正所谓破罐子破摔,连带着三妻四妾制度也得到了落实。三个妻子就三个妻子,反正既然庶出的都能争家产,庶出的都能够继承爵位,那再多两个平妻也无关痛痒。

“最后我要提议的是,婚姻自由和重婚重税原则!”李煜对结果很满意,最后才开始宣布重点,这个提议其实也是最有争议的,所以放在了最后。好在大家已经妥协了那么多,再妥协一些,似乎也不至于有太大的麻烦。

婚姻自由,那就是禁止强迫迎娶女方,或者胁迫女方嫁给自己,甚至因为欠债用女儿抵债的情况。真正的婚姻自由,现阶段的条件还做不到,但至少也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的权益。

重婚重税原则,便是迎娶一个以上的女子,第二个开始每年要缴纳一部分的重婚税。法律规定,男方最高只能迎娶三妻四妾,换言之最高限度被钉死在七个。与此同时,多娶一个就要缴纳更多的税赋,连续迎娶七个,每个月缴纳的重婚税可不少,不是家财万贯者,只怕都没办法坦然面对。

这笔税赋,可以完全作为扶贫专款,帮助地方百姓脱贫。只要百姓脱贫有了固定的收入,那么要找一个妻子也会容易许多。

这姑且算是一个过渡政策,显然阻力就小了不少。最后获得了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于是得到了顺利落实。这个制度会在公元192年春节那年开始实施,则是考虑到政策的下达和宣传需要。

对于那些只娶一个妻子的人来说,这个制度和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其实真正损害到的,不过是世家那部分的利益。在世家之中,对新的婚姻制度的评价为‘不亚于推恩令’。

在世家那里,这个制度如同恶政。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却是无所谓,最多就是抱怨为什么非得十八岁才能娶妻和嫁人,想早点抱孙子都不行什么的……

这项制度到底算是恶政还是良政,也需要时间来慢慢鉴定。(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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