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戬开始搜肠刮肚,寻找合适的歌曲。其实他不是只会军歌,而是其他歌曲,都太过现代了,很多歌词十分露骨。要是放在这里,绝对是淫词艳曲。
他还想在贺兰云萝跟前,保持正人君子的形象,怎么可能唱那些歌,自毁形象?
思来想去,李戬还是决定用中规中矩的歌曲,来应付她的要求。于是,李戬便给贺兰云萝唱了一首《草原夜色美》,单纯的歌颂草原风光之美,以免误闯雷区。
一曲唱完,贺兰云萝轻轻的哼唱起来,竟然仅听一遍,就记住了旋律,果然不愧是能歌善舞的胡族女子。
思及于此,李戬心中一动,当即试探着问道:“贺兰姑娘,我想成立乐府,专门收集各地民歌,以及培养奏乐和歌姬,让民歌在天下传唱,你觉得如何?“
“乐府?”贺兰云萝睁大了眼睛,“好啊,我要加入。”
“哈哈,你当然要加入。”李戬高兴的说道,“我想把这乐府交给你管辖,替我征募乐人,将我编唱的那些歌,全部唱熟,我有大用。”
“啊?我?我可以吗?”贺兰云萝一听,顿时有些不自信了,内心一片纠结。
“你当然可以,相信我。”李戬正色道,“这乐府令需要一个十分擅长歌舞的人,才能担任乐人的师傅,传授他们歌舞。还是说,你觉得自己的歌舞比不上别人,不敢担任?”
“你,你太小瞧我了。”贺兰云萝顿时急了,“我在贺兰部,所有人都说我的歌声,是草原上的百灵鸟;我的舞姿,是山林中的麋鹿。才不会有人比我唱得更好,跳得更美,哼。”
“好,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这乐府令便交给你来担任了。”李戬当即一锤定音,笑呵呵的看着她。
随后,李戬便和她一起,商讨关于乐府的详细构建,力求将它打造成如同文工团一样的宣传利器。
第二日,贺兰云萝便离开了李戬,在周边招募擅长演奏乐器,以及擅长歌舞的少男少女。而李戬则继续探访各地灾情和修建工程。
然而,贺兰云萝的招募十分不顺利,她所拜访的各处营堡百姓,都不愿让自己的子女,加入乐府。他们认为,所谓的乐人,都是低贱之人,完全与娼妓没什么两样。
若不是到了灾荒之年,全家饿肚子,又有谁愿意将自己的子女,卖到青楼乐府,成为贱籍之民?
一连几日,贺兰云萝收获无几,只招揽了十几名胡族。相对于汉人的观念,胡人并不觉得歌舞是低贱的,擅长歌舞的女人,更是草原的珠宝,千金不换。
故而,当一些胡人听说大将军要招揽乐人,顿时大喜,立即主动寻找族中可造之材,想要送到乐府中去。
特别是族中长得漂亮的少女,恨不得都往乐府中塞。在他们看来,这可是接近大将军的大好机会,一旦有族中女子被大将军看上,那举族就要腾飞了。
在断定汉人女子不愿加入乐府后,贺兰云萝只好前往胡部招募。打着大将军的旗号,各胡部积极响应,立即搜罗族中能歌善舞之人,统统交给贺兰云萝。
没过几日,经过筛选,在她手下,便有数十人的规模。其中乐师十多人,少男十余人,其余三十多人都是各胡部少女,一时莺莺燕燕,好不热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