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解铃还须系铃人】(2 / 2)

俊男靓女本来就吸引人眼球,更别说在这样的场合下了。

见场上的氛围有些不对,楚菁轻笑一声连忙接过箫逸手中的奖杯,同时嘴上说道:“谢谢。”

苏允卿则是咬着贝齿,脸上神情微变,箫逸看着她,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一时有些沉默。

最终还是箫逸摇了摇头,道了一句祝贺后走入后台。

心中叹了一声,不知为何,楚菁那获奖的喜悦心情在此时也消淡了许多。

本来说好的就当是来魔都散散心。

结果却遇到了箫逸。

不用想,小学妹这个时候的心情有多百感交集了。

接下来的时间箫逸没有再出现,张静曼给第一和第二名的选手颁了奖。

而广大网友也终于看到了心心念叨的美女总裁的真面目,一个个心满意足的离开直播姐。

颁奖典礼结束之后,一众媒体围在张静曼身边。

作为当家话事人,她们自然有很多问题想问。

“张总,现在很多网友都在关注第二届创作者大赛什么时候举办,不知道您能不能提前透露一下。”

面对着镜头,张静曼笑容不变,斟酌了一下开口道。

“这个问题我还不能回答你,因为老板目前还没有定下,所以我也不知道第二届创作者大赛何时开始。”

老板?

很多记者捕捉到了这个关键信息皆是神情一变。

莫非她不是哔啦哔啦的掌控人?

另有其人?

这一瞬间,许多记者和现场的主播观众皆是想起来一个身影。

难不成是他?

越想他们越是觉得很有可能。

若不然他有啥资格代替张静曼上场?

此时已经有记者提出了心中的疑惑。

面对着这个问题,张静曼促挟一笑:“我可不敢乱说,我怕老板给我穿小鞋呢。”

本来御姐十足的女总裁突然画风一变,一众记者都有些傻眼。

而此时张静曼已经恢复正常:“好了,哔啦哔啦已经在旁边的酒店给大家准备了丰盛的宴会,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前去用餐。”

说着,张静曼在秦画的陪同下已经离开了现场。

耗时两个多小时的庆典到此完美闭幕。

不过带来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

相信明天各大版面头条皆会报道这一次的庆典,也证明了当初哔啦哔啦夸下的海口所言不虚。

————

酒会之中。

眼望着盛装出席的一众女主播以及夹在人群中众星捧月的明星,邓海洋端起一杯鸡尾酒咂咂嘴。

“老王,老三这藏的够深的啊。”

“我说他怎么对哔啦哔啦了解这么深,当初非要让我们在哔啦哔啦签合同,还说他有一个朋友在这里做事,敢情那个朋友就是他啊?”

长吁了一声,王明也有些感慨。

“是啊,谁能想到他竟然是哔啦哔啦的幕后老板呢。”

虽然之前关于记者的提问,张静曼没有直接表明箫逸的真实身份。

可是她说的那番话基本上谁都能听得出来话外之音。

苏允卿和楚菁坐在角落的沙发上。

看着灯火通明的酒会现场,心中皆是有些不是滋味。

本来苏允卿是不想来参加这个酒会的,可是楚菁却说,不参加太过于无礼,苏允卿架不住劝,只能同意。

不过两人也没有参与人群的攀谈,找了个安静的角落,不想有人打扰。

正聊着,箫逸在秦诗姐妹的陪同下出现在了酒会现场。

随着箫逸的出现,人群顿时出现了一丝骚动。

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主播一个个恨不得挤过去。

要知道箫逸现在的身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对于这样一个又帅又年轻还多金的男人来说,不就是赤裸裸的大腿么?

更别提还是她们的顶头上司了。

哪怕没有机会成为她的女人,求个一夕之欢,以后在哔啦哔啦也基本上可以说是横着走了。

看着一个个妖艳的女人围着他娇声软语,那眼中迸发的吃人的光芒,苏允卿恨恨的念了一句。

“一群不要脸的狐狸精!”

话刚说完,邓海洋和王明两人走了过来。

他们和苏允卿本就认识,虽说如今她和老三貌似出现了一些不愉快。

不过既然遇见了,本来关系又不错,又哪能当作没看见。

“学姐,恭喜你啦。”

邓海洋笑道,一旁的王明也点点头。

嗯了一声,苏允卿也没有给他们摆什么脸色,只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此时的心情很不好。

老邓两人也很有眼力见,见势不妙说了两句话便离开了这里。

“菁姐,我们走吧。”

余光暼了一眼在众女环绕之中的箫逸,苏允卿站起身来。

眼不见心不烦。

“好。”

楚菁也没有再阻拦,两人并肩离开了酒会。

…………

魔都的夜色很美。

一轮凉月挂于天际,投射下一缕缕清凉的月辉。

经由夜风一吹,苏允卿那心中的烦躁反而更深了。

两人也没说话,沿着路灯漫步的行走着。

身旁的楚菁想要出声安慰,可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两人心思各异,一路走到了东方明珠边上的黄浦江。

江上游轮煌煌,江边游人熙熙攘攘。

苏允卿找了个台阶坐下,拄着下巴呆呆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江面。

一旁的小孩子穿梭而过,欢笑声吵闹声不绝于耳,可她却仿佛看不见一般,整个心神已经彻底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

楚菁刚要说些缓和气氛的话。

蓦的,一道人影出现在她眼前。

看着那人,楚菁的神情有些复杂,最终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轻叹一声,离开了这里。

有他在,楚菁自然不用担心苏允卿的安危问题。

解铃终须系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