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早就该从所谓的‘君明臣贤,众正盈朝’的幼稚幻想里清醒过来了……”刘彻的眼睛,从群臣身上扫过,他感觉自己仿佛又成长了一些:“于皇帝而言,这天下,就没有一个可信之人,对官僚勋贵,永远要不惮以最大恶意去揣测他们!”
这个想法,虽然偏激,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是身为一个合格的皇帝,必备的天赋!
最起码,有了这种想法的君王,不会将天下局面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也不会让天下的百姓,蒙受什么不必要的政治倾轧带来的负担。
想想张居正,看看崇祯。
刘彻就已经明白,自己应该怎么用人了。
一切唯能!
君子或者小人,道德模范或者人渣败类。
在皇帝眼里,应该要一视同仁。
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便是后世儒家奉为圣人的孔夫子,仔细去找的话,他身上的黑材料,也能整理出一大堆。
曾经,刘彻还纠结过,主父偃跟公孙弘,名声不好,吃相难看。
但现在再回头看看。
刘彻发现,这两位的能力和手腕,是相当突出的。
而且,吃相也比现在在这个朝堂之上的大部分官员要好的多了!
尤其是公孙弘,简直可以当选汉室年度十大清廉典范。
据刘彻调查所知,公孙弘在担任了主爵都尉后,非但兢兢业业的利用仅有的那么点权力,张罗起了主爵都尉的招牌和构架。
他更是,从不受贿!
不收受贿赂的官员,汉室倒是有不少!
像颜异汲黯张汤,就从不受贿。
但,这三位,家里面不是世代官宦,就是世代学霸,哪怕是张汤,背后都有田氏这个大金主。
完全不需要受贿,就能过上奢侈腐败的生活。
但公孙弘呢?
一个八百石的官职,要是放在关东,或许能靠俸禄和津贴补助过上很不错的生活。
然而,这里是长安。
居长安,大不易!
公孙弘现在的俸禄,也就将将够养活他自己而已。
至于老婆孩子什么的?
就只能靠自己养活自己了!
所以,公孙弘的老婆,要靠着给人缝补和洗漱衣服,来换一些柴米油盐的钱,补贴家用。
讲道理的话,刘彻觉得,哪怕公孙弘,从主爵衙门的经费里,悄悄的拿个几千几万钱回家,也没有人能发现。
这么点小钱,就算被人发现,只要他有成绩,也没有人能动的了他。
但偏偏,公孙弘,过的是粗茶淡饭,跟寻常长安市井居民一样的朴素生活。
他连上班,都是步行去官署的……
当然了,公孙弘,也不是全无缺点。
他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揽权。
不管有的没的,权大权小,只要经他的手那么一走,就成了他的权力了。
而且,他的个性非常强势,或许在私底下,公孙弘是个温文尔雅的君子,但一旦到了官署,马上就变成了横行霸道的地痞无赖。
主父偃,就跟刘彻告过好几次状了。
说公孙弘实在是欺人太甚。
将许多原本是他的权力,统统拿走,还屡次强行干涉他这个左都尉的事务。
但,这没有什么问题。
这个世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手腕玩不过别人,道理也说不过别人,拳头更打不过别人,活该被人骑在头上拉屎屙尿!
这样想着,刘彻抬起头,充满了自信的看着群臣。
他知道,从此刻开始,所谓的人品好坏,道德高下这样的世俗看法,已经不会再左右他的决策和判断了。
从此刻开始,他已经跟他的父祖的思路,重合到了一起。
刘邦、刘恒、刘启,三个地痞无赖、影帝和薄情寡性的君王的影子,与他重合。
“只要能让国家强盛,人民安康,江山稳固……”刘彻在心里说道:“朕就算化身魔王,又如何?”
统治者,不该被私人观感和个人情感所左右。
既然身为皇帝,生来,就应该是一个冷酷无情,甚至无情无义之人!
有了这样的想法,先前那些困扰刘彻的所谓的什么舆论评价,后人评说,统统飞到了爪洼国去。
“朕既然受命于天,那么,朕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意志,国家的意志,就是天下的意志!”
既然是天下的意志,那么,十万百万人的生死,也不过是一堆数字罢了。
更何况,所谓的官僚勋贵的想法?
不服,你特码来干朕啊!
“群臣与诸王,既然都以为,济南罪大恶极,齐王、胶东、胶西、淄川、济北,也有通逆之行……”刘彻站在御座前,俯视着群臣:“廷尉!”
廷尉赵禹立刻出列拜道:“臣在!”
“太常!”
窦彭祖也出列拜道:“臣在!”
“执金吾!”
“臣在!”郅都也处列拜道。
“朕既命三卿杂治,齐鲁诸王通逆一案!”刘彻说道:“另外济南之事,由廷尉独审,相关事宜,卿等审处之后,上报朕前,朕将亲览焉!”
“诺!”三位九卿立刻叩首领命受诏:“臣等谨奉君命!”
“至于章丘百姓……”刘彻踱着脚步,做出了决定:“除首倡者外,余等皆赦之!”
“尚书令请录诏:……”
汲黯连忙带着几个尚书郎出列而摆,立刻又有人奉上笔墨纸张。
但汲黯心中还是有所疑惑的:“陛下,不是昨日已经命我录好诏命了吗?”
那个诏书,是汲黯亲自根据刘彻的意思,仔细加工后的。
基本上,是四平八稳,既不会得罪百姓,也不会让贵族诸王,颜面无光。
当然,对某些人来说,那可能是个灾难!
但春秋之时,晋国就已有首乱者死的传统。
枪打出头鸟,更是颠破不变的真理!
汲黯甚至觉得,章丘百姓的首领和首倡者,也肯定知道,自己会是个什么下场。
只是,天子忽然让他录诏,让汲黯心中,有了些疑惑。
“难道陛下改变主意了?”汲黯揣测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