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十三节 背锅侠(3)(2 / 2)

即使是月前的吴王刘濞,倘若其落到汉军手中,甚至可能活命!

政治大背景如此,诸侯王们无论怎样,都可以保留名誉的不流血而死的最后尊严。

是以,要治赵王刘遂,就首先要放低姿态,表明,朝廷还是很爱护诸侯王们的。

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可不仅仅是天朝的传统。

更是刘氏标榜的价值观之一。

是以,群臣一听天子发话,立刻就心领神会了。

许多原本将目标对准其他诸侯王的,这时候,也立刻知趣的调转枪口,直接指向赵王刘遂。

这下子,刘遂的那些陈年烂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被翻出来了。

什么,当年河间孝文王刘辟彊常常被其侮辱和轻慢,不顾兄弟手足之情,不肯致哀河间孝文王啦。

什么故意坐视河间哀王刘福绝嗣,并吞并河间国拉。

反正,众口一词,把刘遂描述成这个世界最大的坏蛋,冷血无情,没有半分君臣尊卑,狂妄自大,倒行逆施,早在十几年前就处心积虑,意图谋反的贼子。

就连刘彻听了,都觉得有些夸张了。

平心而论,刘遂确实不是个什么东西。

属于典型的白眼狼!

当年先帝在世时,对其可谓恩重如山,赏赐众多,甚至,在其弟弟河间孝文王刘辟彊一脉绝嗣后,还特意准许河间国并入赵国。

但,这货就没有一天消停过。

不但与匈奴人眉来眼去,打着狭夷自重的主意,更处心积虑的建立了许多条与匈奴的沟通渠道。更与吴王刘濞往来密切,多次说过对朝廷不敬甚至想要造反的话语。

这些事情,几乎是人人皆知的秘密。

但,若真说这货坏到了脚底流脓,浑身生疮的地步,那就夸大了。

最起码,刘遂还是干过一些值得称道的事情的。

譬如,他对赵国百姓,多有施恩,体恤孤寡,施恩农民,多次减免甚至免除赵国百姓的负担。

最起码在赵国,刘遂的人望还是很高的。

前世吴楚七国之乱,赵王最后才被平定,不是没有原因的。

然而,正是如此,刘遂才变得罪大恶极!

尚书中说: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

身为藩王,就该老老实实的去花天酒地。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什么时候轮到一个诸侯王来行使本该是皇帝的权力了?

更何况,这刘遂三观不正,与匈奴人往从甚密,等于是一颗定时炸弹。

若不趁着这吴楚已灭,而匈奴袖手旁观的大好时机剪除掉,刘彻觉得,自己以后就是做了皇帝,恐怕也得头疼,怎么对付这位赵王了!

于是,刘彻果断的选择了补刀。

他站出来,摆摆手道:“赵王倒也不至于如此不堪罢,孤曾听说,赵王曾多次命令,免收百姓田税,更出府库财资,为百姓孤寡置办酒肉,慰问……诸卿是否言过其实了?”

咳咳,这一刀真是补得又狠又准!

直接戳到了天子刘启的心坎上。

本来,刘启还是很犹豫的。

毕竟,赵国与匈奴距离太近了,驻扎河南的匈奴大军,旦夕可以越过长城,驰援赵国。

在河南之地(河套地区),匈奴置有娄烦、休屠、白羊等数个大部落,拥有不下五万可战之兵,加上右贤王所辖的其他部落,日内,得到消息的匈奴人足可调出十万大军驰援赵国,扣关长城。

而且,刚弄死了淮南王刘安和吴王刘濞,再动刘遂,也有些犯忌讳。

本来刘启只打算敲打敲打诸侯王们,找这个借口,削弱诸侯王的权柄,将各王的兵权、财权和人事权,统统收归中央。

但这时候,刘启听了刘彻的话后,立刻就像一头暴怒的狮子,怒不可谒的道:“吾不用也!”

“传令大将军,持节征赵王入京,旦有反抗,即刻发兵擒拿!”想了想,可能是考虑到邯郸城高墙厚,防御坚固,素为天下坚城,又或者刘启脑子有些清醒了,他补充一句道:“再传令赵王相建德与内史,一同来京述职!”

这本是题中应有之意,因为汉室制度,诸侯王入朝,丞相、太傅、内史必然陪同左右。

这时候特意强调,其实是给赵王刘遂一个台阶下,倘若他乖乖来朝,自然最多,将之削为彻侯什么的,荣养起来,甚至可能只会将之换个地方去当诸侯王。

毕竟,这刘家的牌坊,还是要保住的。

本来,天子就已经有这么一个想法了,将各地的诸侯王们,用有功、有德等各种借口,在年内,将大部分诸侯王换个地方。

譬如,代王将去清河郡为王,而济北王刘志则去代国,在这次平乱战争中表现的不错的衡山王刘勃则可以荣升济北王。

中山王刘荣迁为淮南王,常山王刘非可能兼并中山也可能去吴地为王。

赵王则可能会与临淄王互换封国。

除了燕王等少数诸侯,大部分封王都会被重新调整。

刘彻闹出来的那个‘汉有贼臣’的托梦之语以及如今显现的长星出西方,天火播雒阳等,更多的只是一个加快和使得这些政策实行更顺利的借口。

反正,贼臣是谁,到底有没有,最终的决定权,不是在长安天子手里吗?

天子说有,那肯定有,天子要说没有,也可以打个哈哈,敷衍过去,甚至可能成为一段佳话。

然而,刘彻那一刀补得太狠了!

直接戳中了刘启的痛处,这时候,天子刘启对刘遂,可谓新仇旧恨,一同涌上心头,哪里还管什么大策?

若非他素来理智,此刻,恐怕心中,只会剩下一个念头——弄死他丫的!

皇权这玩意,连儿子,太子都不可以没有皇帝许可就碰触,一个远房的诸侯王,劣迹斑斑,吃里扒外的货,也敢染指?

真是,死有余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