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中德协定(1 / 2)

 虽然和礼和洋行达成了军火供给的口头协议,但是季明知道这只是一个暂时的措施。毕竟礼和洋行在这里是一条地头蛇自己现在不能贸然的触动它,更何况现在他还没有完全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所以现在给对方点甜头季明还是能够答应的。何况现在最关键的是外贸谈判工作,要知道这可是自己能够在中国能否站稳的最主要因素,而自己也为这个该死的协议受足了气。于是他向那些参与谈判的经济专家发出了指令,让他们加速和国民政府的谈判进度,并且指示他们,必要的时候放弃一些小的利益以换取更大的利益。

有了上司的命令,那些德国的谈判专家和经济顾问们则开始慢慢的加快了谈判的节奏。终于,双方的协议于1934年6月13日完成了,这个叫做“中德原材料及农产品与工业及其他产品互换条约协议”包括五条重要内容。

第一、德国政府给予中国国民政府货物信用借款两亿帝国马克(利息为3.2%),并且给予一亿帝国马克的无偿援助。但是中方将在随后四年中必需每年向德国购买价值5000万帝::)的德火和机器,而那些贷款则必需在六年内用各种农矿产品归还,每年4000帝国马克。农产品和矿产品的比率应该为37(其中钨砂占矿产品中的60%其它40%分别为锡、、和),而货物价格则按照市50%换算。

第二、德国政府派出大批顾问,包括技术顾问、商业和军事顾问帮助国民政府制定经济计划,整顿市场,建设工厂、学校、铁路和公路,不过这些顾问则可以拥有必要的决断权,以处理一些突发的事情。

第三、德国政府将提供三十个至四十个步兵师的装备,其中包括大炮、战车、机枪和通讯设备。此外,国民政府还将有权选择飞机、舰船和其它军事设备。德国政府和军队将派出教官和专业人员参与维护和帮助中队进行相应的军事训练,而具体的合同年限将由双方协商。

第四、继续加强双方的经济往来,允许德国的工厂来华建设,并且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比如税收和工人工资上的优惠条件。

第五、加强双方科技和人员上的交往,允许双方的学者和留学生在对方的国家工作,并且享有优厚待遇。

此外,双方还签订了一个秘密条约,这个条约的主要内容就是所有有关德国的军火和物资的交易必须通过德国的一个公司,这个公司的名称叫做合布楼公司。这个公司从表面上来看是一个私人的贸易公司,实际上这个公司是德国政府直辖的一个贸易公司,专门负责对中国的贸易。当然,这个贸易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德国顾问团的团长威廉.

到了6月15,国民政府第一批军火物资的采购清单发了下来。第一批采购的军火武器一共包括以下东西:

1、德国5吨小型战车(1号坦克)40辆。每辆配备两挺机枪,还有全套的技术维护零件,每辆整车价格2美元(德国5t战车出厂价格为1.6万帝国马克,约4000美元)配件价4000元,总价约为96万美元

2德国10中型战车(2号坦克;门,全套技术维护零件,每辆整车价格3美元(德国10:格为2.4万帝国马克,约和6000元),配件价格6000元,总价约为86.4万美元。

3伯福斯40mm高炮30门。每门单价1.2万美元,相关配件2000元,总价约42万美元。

4德制150mmfh18榴弹炮48。3.5美元(fh18场价格为4帝国马克约和1万美元),炮弹5发,每发40美元,总价约为368美元。

55t牵500美元,总50美元。

6德制75mm山炮100。每门单价约为1万美元(德制克虏伯山炮德出厂价格约为7000帝国马克),炮弹2发,每发价40美元,总价约为180美元。

77.92mm毛瑟kar98式步枪枪出厂价格为70帝国马克约和18美元),元,一共18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