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2 / 2)

“爹爹死了,村里人都死了,被妖怪咬死的,脖子上有牙印。”阿良想停止哭声,可是止不住,还是哽咽着。

“是这样的牙印吗?”儒雅男子面目变得狰狞,四颗尖利的牙齿从口中呲出来,上面还有着血迹。

“你,你是……”阿良瞪大眼睛,不敢相信面前一幕。

“我就是妖啊,会吸血的妖,实在太饿了,忍不住啊,我也想像你们一样吃米吃面,可我吃了就得偷着吐出去,猪血鸡血不好吃啊,我只能吃人血……”

阿良吃力站起来,腿脚还在发抖,却高高举起菜刀。

“也不差你一个了。”儒雅男子走向阿良。

柔弱的孩子感觉世界失去光彩,善良的村民遭遇了不应该有的厄运,上苍不公,那些踏剑飞行的修士哪里去了,难道只在故事里存在吗。

绝望的挥刀,绝望的倒地。

那个吸血的妖,只一挥手便打飞了他。

一道金光自天而降。

阿良前面多出一个人来。

他只能看到背影,背脊挺拔,乌黑头发上插着刀型修士髻,一身华丽的官服很好看,腰上是一把金灿灿的刀。

那人拔刀收刀,一气呵成。

金色光芒闪动的刹那,是阿良此生见过最霸气的瞬间,每当人生灰暗之际,都会想起那片金光。

妖不过是一只二阶蝙蝠妖。

当日被散修追杀,身中数剑,好在御空能力强,侥幸逃过一劫,倒在阿良生活的村子外面。

蝙蝠妖被村民救回性命,也想过要感激,可最终还是没抵过自己的欲求,他需要人血恢复境界,起初只是告诉自己,就吃几个,最后发现如果吃了整个村子的人,就能突破到二阶上境。

看着没有人气的小村子,金刀修士对阿良说:“我叫陆霸天,朝天城金刀司的,你跟我回朝天城吧。”

“我叫谭良民……金刀司比炼妖司厉害吗?”阿良问。

“八百面前……”

“我也要当修士,像你一样,斩妖除邪。”

“额……你可以比我强一些。”

“我很笨的,学捉鱼都用了好久时间。”

“事在人为。”

谭良民试图去理解那四个字,最后说道:“你很厉害吧。”

“当然。”陆霸天说道。

陆霸天陪着谭良民回了趟家,最后一挥金刀,整个村子燃起大火,诵读了一篇往生文,算是安葬了。

他看着根底很差的孩子,知道这孩子不会有什么大作为,可是面对妖邪的那股劲儿,像极了少年时候的自己。

笨一些又怎么了,世上哪有那么多天才,有时候改变大局的,通常靠的都是一股劲,金刀司初代司主,不就是个笨孩子吗。

谭良民如在梦中,恍惚看着曾经往事,那些记忆是他生命中最珍贵的画面。

“我当了金刀卫,就砍死那些妖怪。”谭良民小手举着菜刀挥舞。

“菜刀没用,要用金刀。”面目年轻的陆霸天拍了拍腰上金灿灿的佩刀。

谭良民想起来如今陆霸天已经六十多岁,虽是个修士,还是没禁得住岁月洗礼,已经有了几条皱纹。

“你想要金刀吗?”

金刀出鞘,锋利刀刃缓缓递向谭良民的脖子。

韩江感知到花妖出现在附近,已经开始要杀人,抖动一下白骨笔幻化的阴阳旗,一阵风蓦然刮起,瞬间破了百香阵。

用挂着两个球型图案的棍子,怼了前面陷入迷幻的男人一下。

谭良民迷迷糊糊转过头,双眼迷离,低声道:“我要……”

韩江皱着眉头说道:“我给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