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着温柔而尖锐的痛楚,听见血管里突突地跳动声音,我在阳光明媚中醒来。
小腹微微抽搐,**迟钝地疼痛起来,好像变得越来越小,远比飞机场更加平坦。原来女人真的不能和男人一样趴着呈大字型睡觉。
我叫苏拉,21岁,风华正茂,火树银花。
温和的阳光照耀在身上,像是有害的辐射,让我坐立不安,这种坐立不安的惶恐远远超过了每个月都有的那么几天。印象中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早起床了,在这个美好的清晨,该去做点什么?我想了很久都没找到答案。
在外人眼里,普通女孩儿该有的我都有了,普通女孩儿没有的我也有了。但我从来都不这么想,不该有的我从来没去奢求,该有的,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过。
穷人家的父母总是给孩子很多关怀一点钱,有钱人家的父母总是给孩子一点关怀很多钱……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属于后者。
我不喜欢我爸,从他离开我妈那天开始。我也不喜欢我妈,从她离开我爸那天开始。
在我10岁那年,生活以另一种冷冽的面目展现在我面前。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拔河比赛时的那根绳子,不知道会被拉到哪一边。我的脾气在生活不断的拉扯中变得古怪起来,借着大学的名义,我终于逃离了绳子两边的人群。
有些事情仿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第一天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我把行李放到临窗的铺位上,从洗手间回来后,我的被褥已被拎到一个角落,一个颧骨高耸的女生毫不在乎地瞥着我。我不声不响把她推开,连同她已铺好的褥子。宿舍里几个女孩集体噤声,惊悚地望着我。
我想我的孤立自此开始。
这是一所万恶的学校,晚上十一点半准时断电,让我很不习惯。每晚熄灯前我都会开溜,要么去网吧砍游戏,要么一个人去看午夜场的电影,要么去一些乌烟瘴气的地方打发时间。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因为那时候翠花经常借着照顾我安全保护我贞操的理由溜出来陪着我,其实我知道那时候她是在警校快被憋疯了。翠花是我高中时候的学姐,这小妞本来很水灵很容易被男生当成梦中情人,但自从有一天她把一位据说练过几年空手道的猛男门牙打掉两颗之后,就没有人敢追她了。
有一天晚上,我刚推开寝室的门,就被屋中央的脸盆拌了个趔趄。
黑暗中有人嘀咕着:“又这么晚!”
我摸向自己的铺位,一个女孩儿故意重重地翻了一个身,那阵仗,仿佛大象在我们宿舍打了个滚儿。我以为这算是无言的kang议,没想到大象姐姐声音里透着恶毒:“咱们宿舍快成红灯区了!”
我懒得费口舌解释什么,冷笑着说:“有些人想做还做不了呢!”
然后大象姐姐噎声地哭了起来。
次日辅导员把我叫去,厉声苛责,目光里夹着一丝不易觉察的不屑。
我从宿舍里搬了出来,在学校附近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区租了间房子,自此远离那些女生的闲言碎语。安安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翠花也不可能时刻陪着我,我感觉我的形单影只,在这帮习惯拉帮结伙的女学生中间,更显得伶仃。
后来我认识了一高我一届的男孩儿,他叫锋子。这小子很神奇,无论玩fifA2000还是ps2经常被我蹂躏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但一踏上足球场就风骚的跟卡卡似的,不知道多少姑娘一看见他就歇菜了,恨不得把他包回去当小白脸养着。
再后来我又认识了一叫舒畅的阳光灿烂的小妞,虽然我知道她接近我只是为了锋子。那时节,舒畅追锋子追的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估计全校都知道有这档子事儿了。
偏偏锋子这傻蛋很有点固执,愣是没同意,有一天他对我说:“丫头,太不幸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我发愣了将近十分钟之后,说:“你说的有道理,真是太不幸了,我一直把你当我哥了。”
那天晚上有人告诉我,锋子灌了十八瓶啤酒后蹲在宿舍里嚎啕大哭。对这条消息我一直半信半疑,因为我记忆中的锋子顶多喝八瓶啤酒就趴下了,小宇宙爆发也喝不了十八瓶啊。就算勉强喝下去了,他铁定醉得连他妈都不认识,趴在地上就找不着北,又哪来的力气哭,而且还是难度那么大那么耗费能量的嚎啕大哭。
从那一天起,舒畅看我的眼神变得特诡异,好像看到了杀父仇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
锋子毕业那天对我说:“丫头,以后要找到合适的,一定得拉出来给哥观摩下啊,我倒要看看那小子是不是三头六臂。”
其实我从来没告诉锋子,我一直对他的偶像充满了好奇心。锋子的偶像是21世纪初期c市各大校园内不朽的传奇,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诉说他偶像的故事。
据说那位偶像同志曾经在众目睽睽下怪叫着跳进了市中心广场的喷水池里,结果那水池漏电,当时就像卡通片里一样被电得头发都竖了起来,最后这厮居然没死。据说那位偶像同志大二就辍学了,辍学就辍学吧,那小子好像还不解气,临走的时候居然一拳把他们院长的鼻子打歪了,到现在网上都还流传着某高校院长鼻血狂飙的图片。据说那位偶像同志在爆k院长之后,爬到六层高的教学楼顶端再纵身一跳,十秒钟以后他跟没事儿人一样从地上站了起来,拍拍屁股在全世界人民惊骇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我曾经问过锋子,那位偶像同志到底叫什么名字。
锋子说:不知道。
后来锋子又说其实他说的故事都是刚上大一那会儿从BBs上看到的,那时候关于偶像的帖子太多了。关于偶像同志的身世来历起码有超过一百个版本,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的。
我想,生活的本质应该就是像死水一样平淡,所有的不平淡只是对这种平淡的抗争而已。偶像同志好像一直在抗争着,他甚至做了一些我曾经想过却不敢做的事情……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就以为他是我梦中那个骑着白马的人。
当然,我知道,骑白马的未必是王子,他很可能是唐僧。但对于我来说,就算他是唐僧,老娘也认命了!况且……吃了唐僧肉还可以长生不老,谁让道上的兄弟姐妹们都叫我妖精呢?
岁月的无情,让姑奶奶都快从小处*女熬成老处*女了,唐僧还是没有出现,这简直是人神共愤的一件事情。
紫霞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想说:唐僧,等待真的太难受了,快骑着白马出现在我面前吧,然后老娘活活踩死你吧!你要是不出现,那老娘一定天天扎小纸人咒死你!
有时候你会发现人性真的很可笑,有的东西,你坚持了一个月,就不知不觉成为习惯。如果坚持了一年,那就快变成信仰了。但是再过几年,你又会发现这样似乎很不值得。这样的情形让人矛盾又迷茫,放弃不甘心,继续坚持似乎又毫无意义。
唐僧啊唐僧,你再不出现,老娘可就要红杏出墙了!。
对于未来的伴侣,老娘已经一次又一次地降低了要求。
在今年的情人节我一边摸着翠花的小手一边想:如果有一个男人和我一样的热爱电影,如果他的见解能让我感到惊讶,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尝试和他沟通一下。
而这样渺小的要求居然都难以实现。影视系的那群牲口一个个整天不是想着怎么泡妞就是红着眼准备杀入娱乐圈,真正有几个能静下心来研究的,又跟书呆子没什么区别,实在让人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