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起步诸事(2 / 2)

金城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一个委员会。陈守序以金城共和国执政的职务成为委员会的召集人。除了陈守序之外,还有财政部、国防部、贸易与船运部、内政部四个部门的部门长和金城市长、一位**官。

舰队会打仗的人不少,可懂得如何建设一个国家的人却很少。因此那些原本在欧洲就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成了香饽饽。比如马尔蒙就辞去了舰长的职务,转任内政部部长。在人手不够时,交叉兼职成了不可避免的情况。陈守序和马尔蒙现在依然是舰队的正,副提督,只是不再专任某艘战舰的舰长。

财政部长是原来舰队的理事长德瑞普。他之所以能担任这个职位,是因为他资历够老,能服众。在他手下,还有一批来自各地的会计负责具体工作。

国防部长是原先的军需长考克林,没有军令权,只是负责人员铨叙、基地和后勤建设等工作。

贸易与船运部给了林同文,金城目前还没有官方的商船队。现有的商船全部属于各家私营公司,只是注册在金城的商船有义务在海军征调时提供便利。贸易与船运部的作用是监管、引导这些贸易公司。

市长暂时空缺,金城尚处于军管状态。市长一职,陈守序的想法是不着急选定。等未来金城成立了城市评议会,到时再决定市长由谁来干。

法官一职,由于亚兰比罗伯茨是原舰队高级管理人员中唯一拥有律师执照的人,因此也当仁不让地落到他头上。现在欧洲的国王们很喜欢任命那些拥有律师执照的贵族去担任殖民地总督,因此也让考律师执照成为一种时髦。只是在新大陆,具备这种教育背景的人很少。

征服者们对很多工作都选择了他们最熟悉的模式。

如土地分配,元老院就完全照搬了西班牙在美洲的委托监护制。元老院把从战俘手中夺取的大片土地委托给有功者,作为其征服功绩的酬谢,使之代行治理土地。在这种制度之下,土地所有权属于元老院。监护主并不享有所有权,只对受委托监护范围内的土地和农奴有“监护”、利用和管辖之权。委托监护权可继承。河道和公路作为重要的物流渠道,则不纳入分封,属于国有资产。

作为与权力相对应的义务,委托监护主们有责任在元老院召唤时,自备武装加入军队。不过在当下,这并不是问题。因为大多数委托监护主本身就在军队任职。

北大年的国土并不小,不过多数地区都是人迹罕至的森林。各位委托监护主只是在地图上划了几个圈留待以后开发,现在还没有人当真前去自己的封地。

立法的问题也很麻烦,目前暂时还是各家管好原本各家的人员。如何在不同民族间,将他们的习惯法融合,将会是一个长期的问题。陈守序的建议是初期少立条文,等判例多了后再说。对于涉及不同群体的案件,目前只能参照巴达维亚荷兰人的方式,靠联合陪审团来解决。

各部门现在只是搭起了框架,对于具体的任务边界并没有详细的章程。陈守序从没想过他能一个人掌握全局。共和国是团队所有人的,不是他一个人的。总之,权力和任务都下发给了各部门,各自想办法吧。所有人都在紧张地忙碌中。草创期,什么都很缺乏,就是不缺热情。所有的工作都在吵架中向前推进。

相对于理论上的国土,征服者们的人数太少了。为了节约军事资源,金城在南北两个方向都在原本北大年王国的基础上向后收缩了。吉兰丹城和靠近宋卡的居民区都暂时被放弃。现有的人员都聚集在金城周围。

北大年的女王和她的丈夫在城墙完全失守前逃出了王宫,现在应该在柔佛苏丹的宫廷里。陈守序知道他的军队目前还是一次性军队,最有力的一击已经用完了,如今并没有扩张能力。也很难同时面对南北两个方向的敌国。既然柔佛的敌对状态在短期内无法解除,那么暹罗就是必须安定的一方。

在金城建国后不久,使者就赶去了阿瑜陀耶,用金银花、战俘和王宫中缴获的艺术品,换取了帕拉萨东王的承认。金城如今可以用白银向暹罗换取需要的物资,但在暹罗需要时,要提供军事上的帮助。

除了某些措辞上的义务,总体来看,与暹罗达成的是比较好的条约。暹罗王获得了白银,金城得到物资和人力。比如大米,原本北大年就只能自给一半的大米,不足的部分只能进口。

不光主动向暹罗购买物资,金城也很欢迎各地商人过来交易。为此,金城将税率降低到整个半岛最低的水平。在很长一段时间,金城的收益将不会来自税收,而是自身从事的贸易。

外交上,除了暹罗和柔佛,女王当政,处于收缩状态的亚齐对金城并没有任何表示。金城与亚齐也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陈守序对元老院说,我们没有精力去处理与那些小国的关系。只能抓住大国外交作为重点,对金城来说,就是三个国家,暹罗、广南和巴达维亚。与其他国家的交往,要服从于诸大国的关系。<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