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相关作品和人员如何处置?其中又以《蜀山》方最为严重。
二是AI换脸催生的灰色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垄断肖像权的霸王合同、对肖像权随意滥用等等。
三是需不需要做相关方面的规定,建立监管制度体系。”
这人梳理的相当详细,要点全部列出,剩下就是讨论了。会议室安静了片刻,忽有人问:“那165人,到底都有谁?”
“这么说吧,当红的明星基本全有。”
“如果都处罚的话,影视界不是没有人了?”
“那倒不是,正剧题材的演员、没什么名气的演员、少数实力派演员受到的影响不大。”
“合同的问题需要认真调查,制度体系也需要研究,最紧要的还是第一点。我的意思是这47部作品全部下架,165人暂不宜进行活动。”
“下架没什么,但你想过没有,165人里有多少颇具影响力的明星?他们又能覆盖多少剧组、综艺节目、文艺汇演、商业活动?
我听说有一些戏拍着拍着忽然就散伙了,剧组人员连工资都拿不到。因为明星出事了,公司出事了,他们再拍也无意义。
百万漕工衣食所系啊!
处罚范围过大,可别又是一个影视寒冬!”
“不止,我看怕是要山崩地裂喽!”
“我也是这个想法,追究首犯就可以了,娱乐产业发展到今天不易,难不成真把165人一网打尽?那岂不是人为的倒退么?”
追究首犯,杀鸡儆猴,是惯用思维。
当年小胖偷税漏税,补了8亿,在她之后,娱乐圈集体补税,高达118亿!
名单都没曝光,人家补完就没事了,继续捞钱。
虽说小胖不冤枉,但这种事就很恶心。
现在也是这种想法,《蜀山》不是首当其冲么?那就重罚《蜀山》相关方就行了,其他人敲打敲打,不要搞得太大嘛!
一时间,迅速达成共识。
商量完这个议题,又有人问:“那家逍遥游到底是什么公司?”
“就是以前的奇迹时代,都在一个人名下,叫庄周。”
“哦,拍《赤潮》那个吧?”
“对对,我记得《赤潮》,非常有才华。”
“有才华就能任意妄为了?这件事搞的这么大,他难辞其咎!”
“哎对了,我记着有人给他举报了,没按规定备案,不是让他自证么?”
“呃,至今没有回复,连材料也没提交。”
“啪!”
有人拍桌斥骂:“不像话!太不像话了!马上叫他来京,当面说明到底怎么回事!”
“就是,年轻人恃才傲物不好,应该……”
正说着,咚咚两声,秘书急匆匆进来:“领导,紧急通知,叫您去开会。”
“开会?开什么会?”
“具体内容没说,还有网信办的、公安部门的、科技部门的……都被叫去开会了!”
咝!
领导顿觉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