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act4 苍之狂暴A(1 / 2)

 兰德斯握着沉重的黄金纹章,随手一抛,双爪交叉一划,将那被紫焰烤得变形发软的纹章一削两半,拿着两半的纹章当作武器,杀出一条血路,夺路而逃。()

杀死几十个哪怕是几百个守卫,这没什么,然而,将家族的纹章当众击毁,夺走,这种奇耻大辱,洛兰逊家族忍不下去。

即使是一个小贵族,也忍不下去。

家族的纹章是尊严的象征,被人如此挑衅,而没有做出相应的回应的话,这个家族从此会被人看不起,直到变成贵族们的笑柄。

洛兰逊家族会怎么做?

红发的少年,新月型的标记,擅长使用紫色的火焰……很好,追查到底吧,洛兰逊家族要用那个人的血,那个人全家上下所有人的性命与灵魂,报复到底,不死不休。

但那个人在哪里?那个狂妄高傲,令人不得不仰视的武者,即使只是个少年,也不可能是默默无闻之辈,他是谁?他在哪里?

兰德斯在逃亡,以红发少年的身份。

他没有把纹章丢到德弗洛家族的门口,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嫁祸已经用过好几次了,用来挑起小冲突自然没有多大问题,毕竟两家的敌意原本就存在,但眼下这种程度的死仇,对方自然会小心谨慎起来。

兰德斯会放过德弗洛家族这样的棋子吗?当然不会。

他将纹章融了,丢入红门当中,然后在德弗洛家附近转了一圈,一闪即没――当然这种情况下,虽然仍然是红发新月的打扮,但兰德斯并没有唤醒战斗灵魂,而是以自己的习惯在思考。

他刻意鬼鬼祟祟,从不起眼的角落钻入德弗洛的某个小庄园内,然后便再没出现。这样的暗示,足够让如同饥饿的猎犬一般竖起耳朵的暗探们警觉了吧。

红发少年没有再出现,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暗探们才发现,一伙德弗洛家族的供奉高手追着红发少年冲出了庄园。

杀人灭口?当然,有些聪明人会想到这种可能性。此外,有人在德弗洛的庄园后方,发现了一些凝固的金汁,分析其含量,是与洛兰逊家族纹章同等材质的贵重合金。

同时,兰德斯的逃亡开始了,而克罗索则在帝都内,成为那个德弗洛家族子爵的家族骑士,安顿下来。

而克罗索手下的寻宝者兄弟会成员,则散布在帝都之内,他们原本都是水手,商人,或者地痞流氓,在经过小幽青鬼和奥洛菲的联手训练之后,颇有些表演的天份,潜伏数日,竟然没有被发现。

于是,他们做回了商人,雇佣兵,或者是其他什么身份,安顿了下来,像普通人一样。

他们在等兰德斯的命令。在此之前,他们都是普通人。

兰德斯这时候在做什么呢?

他披着破旧的旅人披风,背着简易的行囊,孤独一人走在荒凉的旷野上。

这里是凄风旷野,兰德斯曾在这里,解决过消灭魔族巢**的委托。

“唔,那时候,我还是个乖小孩呢。”兰德斯偏着头,望着眼前的乱石,随手捡起路边的石片,抛弄起来。

他的眼神渐渐变了,头发也开始变红,神情间那种娃娃脸式的无害表情恍惚间变得凌厉起来,透着邪异。

战斗专用灵魂啊…

“出来,渺小自卑的家伙们,让本大爷送你们去炼狱吧。”

呼啦一声,几块篷布掀起,隐藏其下的数条身影一跃而起,扑扑数声,便有数只满是白灰的粉包迎面砸了过来。

呃,石灰粉啊……好怀念呢…

若是正常状态的兰德斯,一定会这么想的吧,可惜,现在控制着这个身体的,是战斗用灵魂,呃,也许我们可以给它起个绰号,你们觉得小红这名字怎么样?

身形一瞬,兰德斯便已出现在其中一人之后,冰冷的手爪无声无息的扣上他的咽喉。对于敌人,小红…呃,我是说那个战斗用的灵魂,是不会有任何怜悯的。

轻轻一拉,血水飞溅,少年将爪子举到嘴边,舔了一舔,眼中流露出骇人的神情。

他要疯狂了呀…被血的味道刺激着。

伏击者,只是被洛兰逊家的巨额悬赏吸引而来的普通佣兵,虽然他们已经达到五级这个门槛,从此有机会进入高手这个行列,但是他们还远远未够班啊。

这么早惹上兰德斯,尤其是惹上狂暴状态的兰德斯,何其不幸!

石灰粉并没有什么用,兰德斯不等石灰扑近已然闭上了眼,作为一个出色的武者,他有能力在失去视觉的情况下干掉区区几个普通佣兵。

五级?八岐炎武,至少相当于十二级的武僧大师,欺负小小的几个五级佣兵,和玩儿一般。

暗胧-文兰

六道紫焰拨地而起,自兰德斯向外倾斜着喷涌而出,紧接着倒向地面,化为六道激旋的火圈,四散而去。

佣兵们想要包围兰德斯,却因此而陷入兰德斯制造的杀局之中。即使是三分力量的暗胧,也足以将他们吞没了。

一击必杀,六人出局。

兰德斯甚至没有停下来检查一下那六人是否死透,他快步向前,开始飞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