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枭悠悠醒转过来。m.x23us.com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庄子里面到处是火光。李枭想动,可浑身的骨头都像是散了架,手指头都不能动一下。夜晚的寒风很冷,可李枭的心更冷。
最疼他的姐姐死了,庄子里面的父母弟妹们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李枭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幕布一样的星空。河水慢慢的涨起来,逐渐没过了他的脸。
一个夜晚,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长。天终于亮了,鞑子兵离开了庄子。战马身上多了许多的包裹,小翠姐那件刚刚绣好大红衣裳在正午的阳光下异常鲜艳。
李枭双腿哆嗦着站起身来,踉跄着趟水上岸。坐在石头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他的眼睛直勾勾看着远处的高山,他没法不发呆,因为这时候的李枭已经不是以前的李枭。虽然以前,他也叫李枭。
挠破脑袋怎么也想不明白,作为朱日和蓝军特种部队的一员。明明在内蒙执行任务,只是一颗迫击炮弹落在自己身边,怎么就来到了这里。迫击炮的爆炸威力他心里有数,难道那一炮正崩在时空之门上?
做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这很不科学!
这问题霍金或许可以解释,不过这老货已经死了。这世上也就没人解释,看看身上的古人服饰,李枭也不得不无奈的面对自己穿越的现实。
穿越这种事情小说,电影电视剧都写烂了。李枭记得最厉害的,要数项少龙。不但穿越之后成为成功人士,而且坐拥白富美各式各样的美女一大堆。最后得了个便宜儿子,还是楚霸王项羽。那是要多威风也多威风!
再就是杨凌,回到明朝不姓朱还能当王爷。老婆取了一大堆,皇帝都成了他小舅子。真是羡慕死个人!
最不济,也要学学云烨。老婆好几个,家产巨万。最后还活成了老祖宗,成为大唐楚国公。说一不二,李承乾都成了他兄弟。穿越之前,《唐砖》是李枭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的说法。
项少龙是特种兵,自己也是特种兵。按理说待遇应该差不多,可看看鸡腿一样的胳膊麻杆一样的腿。十四岁的身体长成这德行,锁骨放鸡蛋反手摸肚脐一点难度都没有,这也他娘的太对不起老子了吧。想当初自己练出那两碗八块,还有粗大的肱二头肌可是下了不少功夫。现在说没,就他娘的没了?
老天爷!
睁开您的钛合金狗眼,行行好吧!
同样是特种兵,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脑袋里面一些杂七杂八的记忆好像放电影一样,青春的少女。慈爱的父母,顽皮的弟弟妹妹。还有一个和谐的村庄,完全就是一个少年人的成长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