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尊大人,这里路滑我扶着您。”小心翼翼的送走了黄道周,张汝松对着亲兵吩咐:“去跟那些泥腿子们说,本官帮他们争取到每天五个大子儿,外加一斤稻米。让那些泥腿子们勤快点儿干活儿,说不定明天辽军就到城下了。”
“诺!”亲兵应了一声,就去传令。
“告诉夫人,家里的细软赶快收拾。他娘的,辽军快来了。让她把家里的细软都搬到船上去,老爷我上船之后咱们就回江西老家。”传令兵刚走,张汝松就小声对身后
的自家管事吩咐。
“诺!小人这就去通知夫人,把细软都装到船上去。”管事一溜烟儿跑没影了,速度犹胜传令兵三分。
**************************************************
“他娘的,没想到当海盗这么过瘾。”吴三桂把玩着手里的一串珍珠项链。那项链上面每一颗珍珠,都有龙眼大小。吴三桂也算是富豪之家长起来的,这么大的珍珠项链还是头一次见。也不知道这家女主人是当项链戴,还是当佛珠在挂。
“哈哈哈!这算什么,我早就打听好了。沿途还有两家造船厂,这个时节即便是没有造好的海船,也有维修的海船。咱们俘获一些海船,带着这些海船出海。
沿着海岸线一直向南,咱们就能到达爪哇岛。荷兰国在那里虽然有总督,可他们的武器没咱们好,手下军队也只有两三百人。非常容易就会被咱们击败,打败了他们爪哇岛就是咱们的。
到时候你会有无数的奴隶,你也会成为那里新的王。即便你在那里当皇帝,也没人有意见。”揆一喜滋滋的把弄着一颗足足有一两重的大金牙!用手指,小心的把大金牙上面沾着的血擦拭掉。
“沿着长江,咱们可以一路抢下去。他奶奶的,不多抢几艘船还真装不下。”吴三桂爱死了海盗的生活。他觉得,这才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最好方式。
巨大的船只停靠在码头上,上百名“嗷”“嗷”叫的战士荡着缆绳冲下甲板。手枪和弯刀在人群中不断挥舞,残肢断臂和灼热的鲜血四散飞溅。
人好像是羊一样被赶着跑,他们恐惧的惊叫着,惨烈的嚎叫着。哭声就是最美好的音乐,带着这群亡命之徒攻陷了城市。拖着手里的长刀“哈”“哈”大笑的走在石头砌成的街道上,两旁的房子都冒着熊熊烈火。无数懦弱的人在你面前四处逃窜,就像是一只只看到了老虎的兔子。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吴三桂才觉得自己是王。是天下间的主宰!
这种感觉,美妙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