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部落的竹弓并不是很长,只有一米三左右,十分适合在马上骑射,而且他们的竹弓也不是单体弓,或者说,是由三个长短不一的竹片粘和在一起制成的,但是其射程依然很差劲,勉强能达到150米。
可是在这个距离下,他们的兽牙竹箭就已经没什么杀伤力了,尤其是面对汉部落的全甲骑兵时,嗖嗖嗖的箭矢打击在战士们的甲胄上,然而这种空竹管做成的轻箭杀伤力极低,打在甲胄上立刻就掉了下去。
随着双方距离的靠近,一些箭矢已经在战士们的盔甲上留下了痕迹,但是也仅此而已,30米,射过两轮箭矢之后,双方已经到了面对面冲脸的距离。
拉成一列横线的汉部落重骑兵一下就把对方的所有人兜在了战阵之中,所有人都双手横持着长刀,他们只要往前冲刺就行,根本不用做出多余的劈砍动作。
噗,呲——
长刀受到对方身体阻挡的声音不断响起,然而在马匹高速的冲刺下,即使没有开过刃的铁片依然能把人体削成两半,更何况专门为此精心打制的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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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草原汉子,在广袤的草原上生活,为了水草丰盛的牧场,为了人口,甚至为了女人,部落之间经常出现大大小小的战斗,有的部落胜了,就可以获得大量的牲畜和女人孩子,而那些败者,要是不愿意臣服,就只能被驱逐,或是杀死。
乌云就来自这样一个战败的部落,那时的他长的还没有马背高,按照草原的规矩,他这样的孩子只能算是战利品,不能当作大人一样打杀,可是心中怀恨的乌云并不愿在敌人的帐篷中苟且偷生。
他想要报仇,可是却没有能力,直到他后来偷了马逃离那个部落,从此成为一个流浪的野人,在流浪的生涯中,他见惯了大大小小的战斗,强壮的男人们拿着角弓无情的射杀着自己的同类,他知道自己没有可能打过那样的人。
直到他遇到了凌风,那个曾经和自己一样,有过几面之缘的野人,他身上穿着精致的毛布衣服,和一群束着头发的人呆在一起,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对方已经加入了汉部落,而且还在那个庞大的部落中有着不低的地位,这让乌云十分的羡慕。
于是,受到凌风的举荐和游伏的邀请,乌云也成功的加入了汉部落,见到了那个人人称之为神明的首领,他很幸运,和他一起加入汉部落的几个草原野人都得到了首领的重用,成为了汉部落一名光荣的战士,甚至还是个小军官。
乌云当上了小旗官,手下管着11个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首领居然那么信任他这个野人,而且给他分配的任务也是他最擅长的事情,当一个骑兵领队,教会自己手下的人骑马,并且能在马背上战斗。
这种事情对于独自闯荡草原的野人来说在正常不过,可奇怪的就是,首领发给他们的武器不是弓箭,而是一种银光闪闪的长刀,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武器,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于是出于心中的不解,他亲自去找了首领询问。
“弓箭会有的,但不是现在,质量好的弓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制造,我没有那个时间,所以你们现在只能用刀,去骑着马砍死你们的敌人吧,想要弓箭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冬天才行。”
“可是,首领,用这个刀必须冲到敌人身边才能攻击,草原人擅长骑射,没等我们冲到他们身边就已经被射死好几回了,这不是让战士们去送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