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第十三条,在该剧筹备、拍摄、直至制作完成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有相互诋毁。诽谤和对双方不利的言行。甲方不得在拍摄过程中利用乙方进行宣传炒作。
第十四条,甲方有关演员和剧情的具体事宜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才能进行拍摄,乙方在拍摄完成之后,如拍摄效果达不到预期,可以拒绝参与宣传。
第十五条,在聘用期间,剧组应自觉维护演员和摄制组的名誉,不能让乙方的名誉因为摄制组受到不良影响。
第十六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从事有关乙方参与电影的宣传,不得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未经乙方同意严禁参加其他单位宴请和接受企业馈赠。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赔
显然这里的几条条约是一般演员约所没有的,也可以说是将甲乙双方掉了个,雷鑫也不清楚大牌的演员是不是这样的,这他仔细斟酌了一下,虽然觉得有些严苛,但是毕竟成秀晶现在是超一线的偶像,降格参加他的电影的拍摄,已经是万般幸运了,如果还要求以份公平的合约,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于是雷鑫没有犹豫,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盖了印章,接着李晓琼也签了名字,盖上了印章。
过了一会,成秀晶也过来签了字,雷鑫和两人握了手,将合同小心翼翼的放进包里,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成秀晶送他进入电梯的时候,还叮嘱道:“女二必须是裴砚晨。”
雷鑫暧昧的笑了笑道:“我懂的,一定会增加点虐她的戏份的”
成秀晶笑道:“你懂就好。”
进入了电梯的那一瞬间,雷鑫居然有些失神,这成功来的太突然,此刻他的每一个毛孔都沁润着喜悦,但这种巨大的如同中了巨额彩票一般的快乐,他却无人可以分享。
雷鑫走到地下停车场,回到自己的车上,踌躇了片刻,打电话定了一家情趣酒店,他有轻微的虐待倾向,所以在这快乐的时刻,他选择了找一个高级g女来释放他的快感,他喜欢鞭子抽在别人身上,源于神经末梢那敏锐的呻吟,也喜欢捆缚时那无力抵抗的屈辱。
他小时候因为调皮、打架和不认真读书,经常被威严的父亲打过,他的父亲当过兵,曾经拿绳子将他吊在门框上,用皮带抽他,原因是他和院子里的人,偷拿了建筑工地上的两三个钢管脚手架扣,想卖去废品收购站,换打游戏机的钱,却被工人们抓住,并说他们经常丢脚手架扣,肯定都是他们两个偷的,为此雷鑫的父亲赔了几百块钱了事。
无论雷鑫怎么解释,他父亲都不相信他是第一次,那是他头一次挨打,他记得那是十岁,他的惨叫声整栋楼都能听见,从那以后只要他有什么出格的地方,一顿打是免不了的,院子里面的小孩都叫他父亲“雷铁匠”。
从那以后他变得孤僻起来,开始沉浸于小说和电影的世界,开始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变得强大,在电影里他学会了人要懂得伪装,在小说了他明白了成王败寇,于是他就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他开始受欢迎,开始被赞美,开始成为风云人物。
也许就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到底心里的那个阴暗的他是雷鑫,还是他饰演的这个热情爽朗的角色是雷鑫.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