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黑水镇(1 / 2)

 第二日拉夏来到黑水镇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下午。120公里的路程,本应三四个小时便可到达,但是爱德华上校派出了一个步兵中队随行保护,行军速度便慢了下来。

中队长是哈维尔少尉,中阶骑士,等级比纳尔逊还高一些,是个话痨。他和纳尔逊之前就认识,因此两人在前面一路话就没停过。

不,是哈维尔没停过,奈尔逊最多给出“嗯!”“嗯?”“好!”这样的回应。就这样,两人的话居然还能聊下去,拉夏也是真心佩服。

黑水镇依河而建,面积不大。小河由黑森林穿行而出,水泽发黑,因此被附近的人们称之为黑水河。依靠小河建的小镇,便取名叫黑水镇。

黑水镇的领主应该有收到消息,早已远远迎在小镇门口。

“拉夏勋爵,日安!麦克米兰阁下,日安!您们远道而来,辛苦了。”小镇领主塞米尔勋爵恭敬地说道。

塞米尔勋爵约莫50岁年纪,胖胖的,脸色红润,穿着一身宽松的爵士服。开口之前,脸上已先堆满了笑容,眼睛被脸上的肉挤成了一道缝。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和善的大胖子,曾经也是个勇猛的骑士呢?

塞米尔勋爵之前也在军中服役,和爱德华上校是同僚。因为立下战功,拉夏的父亲奖励他成为实地勋爵。

埃拉西亚的人类贵族,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地贵族,如拉夏的父亲亚历山大伯爵,又如国王这样的大贵族,塞米尔这样的小贵族。一类是食邑贵族,如王宫里的宫廷贵族,又如纳尔逊这样的骑士、勋爵等。

可以说,塞米尔由食邑贵族跨入了实地贵族,这没少让领地里他的同僚眼红。在拉夏拿到的关于塞米尔勋爵的资料里,甚至推测塞米尔的身材由型男变成这样的大胖子,是因为一年到头总有军中同僚找他吃饭喝酒。

“你好,塞米尔勋爵。应该说,是我们的到来打扰到了你才对。”

“哪里哪里,您的到来,是黑水镇莫大的光荣。这里的镇民听说了您杀死霍格的壮举,早就想看看您这样的大英雄了。”

“好了,我们就别互相客套了,进镇吧。哈维尔少尉,小镇空间有限,你和兄弟们辛苦在镇外扎营吧,一路护送辛苦了。奥德文,在小镇里买点熟食给兄弟们送出来。”

“好的,主人!”“遵命勋爵,您的慷慨,我替兄弟们谢过了。”

“拉夏阁下,麦克米兰阁下,还有这位魔法师阁下,诸位大人们,请跟我来。”塞米尔领着拉夏一行走向自己的庄园。

拉夏进镇的同时,一个隐藏在小镇外的灰袍人激活了手中的白色圆盘。

“目标确认无误,已入网。下面,看你们的了。”说完,捏碎了手中的圆盘,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

小镇外45公里远的黑森林深处,几个绿皮祭祀看着桑格买提手里的白色圆盘,脸上逐渐涌起了嗜血的冲动。

“桑格买提,是那个猎心者发来的消息吧?”一个强壮的大地精祭祀说道。

“是的!另一个白色圆盘在他手里,计划中由他给我们发送确认的消息。”

“你真的信任他?”大地精右手边是一个拄着一根木杖的野地精祭祀,它还有戏犹豫。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这些!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好好多次了,杀了那个叫拉夏的娃娃,吾主一定会给与我们奖赏。就算杀错了,也没关系,能吃饱一顿总是好的。

现在森林里面,那个叫埃斯托亚诺夫的铁皮人在四处猎杀我们,我肚子里已经憋了一肚子气。现在我就想大开杀戮,顾不得其他了。”血刃恶狠狠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