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谈判到是比较顺利,首次在第2条的赔款数目上,双方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确定日本赔款的数额为8亿日元。
这个时代,日元兑英镑的汇率约为9.4:1,8亿日元折算约为8500英镑,基本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而且华东**要求以英法德美四国的货币支付,日本也没有异议,毕竟日本要支付华东**的赔款,肯定是要向其他国家贷款的,只是具体的支付方式还需要商榷。
而双方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在开战之前,日本就己经在青岛设立了领事馆,按照双方的协议,华东**也应该在日本设立办事处,但华东**有意拖蹋,随后日俄战争爆发,因此日本也就没有理会,就一直拖到了现在。而战争结束后,虽然日本和华东**结下的梁子不浅,但也更有必要建立外交关系,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华东**的动向。
至于经贸关系,则更有必要。在甲午战争之后,日本不仅获得了2.3亿白银的巨额赔款,而且还取得了和其他列强同等的关税优惠政策,日货进入中国市场只需交纳5%的关税既可不再负担任何税费了。日本国土狭小,人口资源均不足,因此中国一方面是日本大部份资源、矿产、原材料的来源,另一方面又是工业产品消售的主要市场,这也就造成了日本经济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只是清廷太过软弱无能,无法善用这个优势。
不过这个时候日本对中国进出口贸易基本都是通过上海海关完成,一来有海运相通,而且基础设施也十分完善;二来这个时候日本从中国主要进口的铁矿石和生丝都能够便利的通过上海海关出境。在旧时空里,是从日俄战争之后,日本才开始向东北地区渗透的,并逐渐将东北地区变成了自己的主要原材料来源。
但现在华东**控制了上海海关,而东北己经指望不上了,日本要保住中国的市场,要确保自巳的原材料供应,就必须和华东**签定一分新的商贸协议。
时间不长,华东**提出的4条草案,己有3条基本达成了共识,但这个时候,日本谈判团提出了一个新的条件,华东**必须将俘虏的日本士兵、战场劳役人员以及人民军在日本虏掠的人员全部归还日本。
秦铮则表示,人可以交还,但日本必须支付费用,按一名士兵1000日元,战场劳役及其他人员500日元计算,即为赎俘费用。
人民军俘虏的日本士兵到并不多,只有6.8万余人,不7万,而战场劳役人员到是不少,共计约23万左右,共计约30万,另外从日本虏掠的人口约有70万,如果按照华东**开出的价码,日本**再必须支付5亿日元左右,才能将这些人全部赎买回去,那样日本向华东**支付的赔款数额将比华东**开出的还要高了。
日本代表团当然不可能接受这个条件,因此伊藤博文坚称在己经协商好的8亿日元中,已经包括了赎俘费用,华东**再索要赎俘费,是没有道理的。
而秦铮则一口咬定,赔款是赔款,赎俘费是赎俘费,两者不可混为一团,先前谈好的8亿日元只是赔款,而并不是赎俘费,因此日本如果想要回这些人,就必须支付赎俘费用,否则华东**绝不会放人,如果日本不赎回这些人,华东**相会对俘虏的日本士兵、战场劳役人员,将进行审判,跟据他们在中国犯下的罪行,确定监禁服刑的期限,只有到了刑期满之后才能够释放归国;而从日本带回来的那批人,他们都是自愿来中国做工,并不是虏掠而来,但华东**会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只是要离开中国回国,则必须先以工代酬,将华东**运送他们来中国,以及途中的饮食等费用开支还清。
伊藤博文当然知道,秦铮叽叽歪歪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不想放人,当然这也基本在伊藤博文的意料之中,因为伊藤博文知道,中国东北地区地广人稀,估计是华东**想在日本获得一批劳动力,开发东北地区,否则华东**辛辛苦苦的把人从日本弄到中国去干嘛,因此要从华东**手里将这批人要回来,可不那么容易。
于是谈判再度进入僵局,因此只能再度暂停下来,伊藤博文发电回日本请示,表示道歉和俘虏的问题成为谈判的僵持点,如果不做出一些改变,谈判就无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