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对于赵哲康来说,绝对是家常便饭,甚至有一段时间,赵哲康曾经觉得自己就是属于夜晚的生物,因为那个时候他被发到基层去,天天打伏击,连续一个月下来没见太阳,见到月亮亲切的觉得自己就是那望月的孤狼。
本来老板也没有指定自己亲自来蹲守,但是出于小心,或者是不大相信自己的部下,毕竟要对付的可不是普通人,所以赵哲康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出马,顺便也带带手下这批孩子,经验这种东西,都是要自己经历过才是最好的。
可惜他们原本呆着的餐厅是要关门的,过了凌晨两点,郑国涵还是没有从警察局里出来,而赵哲康跟小六已经被餐厅的老板从餐厅里给请了出来,幸好警察局只有一个门,周围都是建筑物,想要翻墙都没地方翻,至于后门,那确实是有的,所以赵哲康已经让猴子去后门守着了,至于他蹲守的地点,是赵哲康亲自去找的一个隐蔽的位置,主要是怕被陈信文或则郑国涵的人发现。
现在问题是自己跟小六两个人怎么办,总不能就这么怵在大街,人家对面警察局的门卫可正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呢,没事站在警察局大门对面,想必也不是什么好鸟,不要到时候给请进去喝茶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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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的任务不是杀人,他也不敢或者说不愿意去杀人,毕竟他还是有家人的,在街头打打架什么的还说得过去,反正是为了挣口饭吃,但是杀人啥的他确实不敢,幸好,那个神秘的老板也没有让自己去杀人。
对与打架老鹰是很有经验的,说打残你就绝对不会让你欢蹦乱跳的离开,也不会将人给打死或者打成植物人,这就是经验,别看他凶神恶煞挥舞着铁棍,像是不打死不罢手,其实这一下子下去,最多让你丧失战斗力,该打哪不该打哪他心里清楚着呢!
所以,当他接到那个神秘的短信,让他带人做好随时动手的准备,目的是将某个人打残时,他二话不说立马带着自己的四个小弟就出发了,跟着指示绕了大半夜,终于有新的消息通知,目标就快出现了。
“哥几个,等会腿脚打断立马跑路,这个人在局子里挂了号的,万一失风了,就说我指使的,老子也是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最多也不过是去蹲两年,都听明白没有。”
老鹰伸头看了看空无一人的街道,这也算是海城的一个特点,到了休息时间,街道特别的安静,即使是中午休息也这样,更别提现在是深夜了。
“哥,明白了,你放心。”
“嗯,目标就一个人,一会儿他会经过建设路,等他过了鸭血粥的店门时就动手,那地方的摄像是坏的。”
“知道了,瞧好!”
几个混混捏了捏手里的橡胶警棍,这个东西比钢管好用多了,而且特给力,关节来一下绝对废掉手脚,不过那会造成终身残废,够进号子蹲几年的,所以他们都想好了,小腿前臂才是他们的首选,这些地方是会长好的,最多也就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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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信文现在很兴奋,当他知道郑国涵终于溜出了警察局时,心里就兴奋不已,甚至连身体都兴奋得有些直发抖,他知道,郑国涵这次多数会掉进自己的陷阱里了,美味的猎物将要吃进嘴里的那种感觉,真的很让人期待和忐忑。
陈信文安排了一直都藏在手里没用过的一组混混,目的也很简单,将郑国涵致残,当然,这个目的能不能达到还不好说,所以,他又安排了杀手的行动,不过这次的目的不是致死,同样也是致残,只要让郑国涵失去行动能力就可以了,然后将他带到郊外,剩下的就要由自己来动手了。
陈信文确实不知道郑国涵冒险出来到底要做什么,他没有想到郑国涵的目的是自己请来的杀手,更不知道郑国涵已经掌握了那个杀手的位置,为了争取足够的时间截住和埋伏郑国涵,陈信文是需要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