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腐败的官场(2 / 2)

“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在清朝的官场,钱神是很神通广大的。清谚云:“捐官做,买马骑。”捐官(捐纳、捐班)即为清政府公开推行的用钱买官制度。按照清朝的规定,除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优伶等不得捐官外,其他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官当。“某大人以捐纳致通显。初捐佐杂,既而渐次捐升至道员,俄而得记名,俄而补缺,俄而升官,俄而捐花翎,俄而加头品顶戴,历任至封疆,无非借孔方之力为之。”清朝的吴研人在《俏皮话》中揭露了捐官即买官的实质。在清朝,官职确实已成一种商品。

“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政府都干这等勾当了,清朝的地方官员当然明里暗里更加地有恃无恐。过年过节是清朝官场的官员最为忙碌的时节,可谓他们的活动旺季,上下打点,殷勤周到,生怕遗漏了某某关键人物。有些甚至变卖家产,赶搭官场这辆班车。

清朝为何有这么多人热衷于当官呢?“遍天底下买卖,只有做官的利钱最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凡事都是有缘由的,有些人说不上有多喜欢当官,喜欢的是当官后可捞的肥水。因此,“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在没当上官之前,当然得变卖家产也要下够血本。有付出才有收入,清朝的官员太明白这个道理了。李伯元在《活地狱》中有句话叫“千里为官只为财”,说得太好,清代的官场,捐官就是为发财。

捐了官是否就可以坐在家里等白花花的银子钻进口袋,只进不出了呢?是否可以高枕无忧地坐收渔利了呢?美了去!自古官场如战场,永远也别想只进不出。只要你还想在官场上混,你就得继续四处打点。仅从清朝的京官和地方官员之间的关系就可窥得清朝官场的黑暗。

“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树底下好乘凉”,清代京官与地方官之间,京官在皇城里,朝廷有什么风吹草动,耳耳相传,总能获悉一二,相对地方官员,京官的信息要灵很多,且大多权重。

《歧路灯》里说:“这官场中椒料儿,全凭着声气相通,扯捞的官场中都有线索,才是做官的规矩。”京官不仅掌握这些信息,还掌握着任免、参撤官员等权力。而地方官员为获取这些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应,让官路越走越通达,往往会向京官馈赠银钱物件等。这样,地方官用钱物换取高升的机会,京官也多了一种聚财的手段,彼此各取所需。

这种贿赂自然不能空口白牙的说出来不是?中华文明博大渊深什么雅词没有?把这种贿赂雅化,就说是一种馈赠相交结的方式还不是件易如反掌的事?就连馈赠银钱礼物的名目上也加了些好听的字眼,比如夏天送钱物叫“冰敬”,冬天送的钱财叫“炭敬”,离京时送的叫“别敬”,或者“别仪”,年节送的叫“年敬”、“节敬”,甚至在时令季节,送些水果,比如西瓜,也要安个名号叫“瓜敬”,雅洁的礼品则称为“笔帕敬”等等。

馈送诸敬花销很大,但馈送诸敬花销再大,京官索取别敬再多,最苦的也不是地方官。羊毛出在羊身上,清知府三年的十万雪花银全从百姓那搜刮而来的,清朝官场的黑暗,真正可怜的和痛苦的是清朝的平民百姓。

就好比如今的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