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龙故作忐忑,怯生生的进入屋内。</p>
刀疤、潇洒见此一幕,心下意识就安定了下来。</p>
普通小市民,哪敢在他们面前炸刺,就程龙这副怂样,敢藏刀子做掉他们的可能性基本为零。</p>
“小子,看你长得挺不错的,就给你个机会,来我场子里做事,只要你答应,那傻丫头认人一事,就这么算了也不是不可以。”</p>
潇洒大摇大摆的坐在沙发上,上下打量了程龙一会,心里头不可避免的生出一丝嫉妒。</p>
这小子五官立体、眉清目秀,皮肤比女人都白,除了肌肉方面他能和对方比比,其他方面,完全没有可比性。</p>
这么好的样貌,又那么白净,不去做公关实在太可惜了。</p>
程龙闻言,不安道:“潇洒哥,不知道你想要我做什么?”</p>
“我名下有一家夜总会,里面缺一位镇台面的男公关,我觉得你挺合适的……”潇洒饶有兴致的盯着程龙,幸好自己取向正常,换成荤素不忌的happy,可能当场就要这小子脱衣服了。</p>
送上门的小羊羔,哪能轻易放过?</p>
“啊……潇洒哥,男公关我没想过啊,我不合适的,你还是另请高就吧!”</p>
程龙惊呆了。</p>
他是真的很吃惊!</p>
没想到潇洒的路子竟然这么野,一见面就要自己去夜总会当公关,要是正经夜总会那还好,可是潇洒的夜总会能是啥正经企业?</p>
百分百是那种需要忍辱负重,任由富婆摆弄的那种公关。</p>
“不干也行,拿十万块过来,事情就这么了了。”</p>
潇洒漠然地伸出一只手。</p>
十万块听起来似乎不是很多,但在八九十年代的港城,普通家庭想要拿出这笔钱,需要省吃俭用好几年。</p>
潇洒这是料定程龙拿不出这笔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