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证据(1 / 2)

 国有国法!

他陈青云又不是公安局长,没有权力说抓谁放谁,就算他是公安局长也不可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其实从一开始陈青云就怀疑庄大山是遭人灭口,只是一直没有证据。

洪女士找上门的前一天,县公安局于局长亲自打电话告诉他:

“撞死庄大山的车祸司机交代了,他承认有人出钱雇佣他制造车祸杀死庄大山,看来这个车祸案马上要重新定性为谋杀案!”

听到于局长口中说出“谋杀案”三个字的时候陈青云心头猛的一震。

他一直都知道开发区的水非常深!

但却没想到周辉武那帮人已经丧心病狂到视人命如草芥,居然猖狂到连正俯官员都敢暗杀?

这让他心头迅速涌起一些不好的回忆。

若不是来开发区之前他在暗中早有防备,说不定此刻自己的命运跟庄大山一样成了周辉武那帮人的刀下冤魂。

眼下关于周辉武底下人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证据其实已经有了,但是即便手握证据陈青云却依然不敢掉以轻心。

他想起县公安局于局长对他讲过一桩发生在开发区的案子:

开发区有个做工程的小老板姓王。

王老板常年在外工作,家里只有年轻貌美的娇妻和不到一周岁的小女儿住在开发区富人区。

有一天,突然有人报警王老板的老婆孩子被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人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

却惊呆了!

母女俩的死状实在太惨!

年轻的母亲被人先奸后杀下身满是血水,尚在襁褓的婴儿应该是被犯罪嫌疑人用力重重摔在地上活活摔死,地板上流淌着婴儿的脑浆。

查!

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查出杀人凶手!

受害人的惨状当即激发起在场所有警察内心最为强烈的正义感。

大家一头扎进案子里很快查清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开发区某老板家的小儿子——刚刚年满十八岁的齐某!

警察很快把齐某抓捕归案。

询问他杀人动机的时候,齐某一脸无所谓说,“那女人长的不赖老子想上她!”

警察又问,“你为什么要杀死无辜的婴儿?”

齐某回答:“那孩子一直哭,顺手就摔死了!”

面对如此凶残恶毒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审问的警察恨不得冲上去一人一刀把这家伙千刀万剐。

他们当然没有这么做。

办案民警强忍心头愤怒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案子交到了法院手上,期盼着法律能给被杀的母女俩一个交代!

之所以用“最快”的速度把案子移交,还有一个原因:

就是这小子的父亲齐某大有来头,据说此人号称开发区“地下组织部长”跟很多领导关系紧密。

即便如此,中途却还是出了变故。

案子移交到法院第二天。

法院的人打来电话说,“这孩子还不满十八岁,他家里人把户籍资料拿来了,肯定不能判死刑!”

当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人都惊呆了!

之前他们也曾担心有人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上造假特意把这家伙的底细查了个清清楚楚,所有资料都证明杀人犯已经年满十八岁,怎么突然就变了?

再查!

为了夯实证据,警察再次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

让所有人都无比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竟然有人连省厅管理户籍的最后一关都打通了,生生把这小子改小了一岁!

也就是说,目前从上到下所有的证据都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在犯案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

行!

算你厉害!

公安干警们虽然心里不服气但奈何那位姓齐的老板手眼通天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能认栽了。

不过大家心里还有个最底线的期望:就算你姓齐的手眼通天能改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对方杀人的罪名总是事实吧?

未成年人杀人至少判刑十多年,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绝对无人能改!

没想到:

没过几天法院又传回消息:

犯罪嫌疑人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申请了精神鉴定,并且找了几个犯罪嫌疑人的同学、邻居、亲戚证明这家伙精神一直有问题。

接到这个电话的那一刻,于局长和刑警大队那帮人彻底懵了!

这将意味着齐某的儿子不仅不会被判刑还有可能因为精神鉴定的结果被法院宣布当庭释放!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天理昭昭法网难逃!

天网在哪?

天理何在?

法网何存?

从警二十多年的于局长从未有过如此心灰意冷的时刻,他恨不得拿把枪抵在自己太阳穴上扣动扳机一死百了。

被害人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