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中旬。
天气变得凉爽许多,尽管偶尔依旧热的满头大汉,但夕阳落山以后,温度会下降许多。
清晨。
万籁俱寂。
干部学校里一片宁静,淡淡雾气盘旋在低空,空中蔓延出一大片鱼鳞状的白云,今天似乎又是一个艳阳晴天。
“沙沙.”
一阵铅笔滑在纸上的声音响起,躺在凉席上的徐福贵睁开眼睛,一眼便看见一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伏案书写。
“老田,大早上的在写啥?”徐福贵揉去眼角的眼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看着外面亮堂的天气,确实该起床了。
田柱转头,小声道:“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徐福贵摇头,“没有,这时候本就该起了,你小子是不是背着我偷偷摸摸学习呢?”
“老徐说的没错,老田你太不厚道,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看书。”被窝里的段兴国也附和道。
“坚决抵制这种行为,要学一起学,要玩一起玩,老总说过,不能脱离集体!”段兴国床铺旁边,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说道。
目前宿舍只有他们四个人,段兴国就不用说了,和他坐一个火车来的。
前两天得知宿舍能够住人以后,第二天兴冲冲搬了进来。
随后第三个来到宿舍的是刚才的白面青年,叫孙知文,他身高中等,和段兴国差不多,但是皮肤白嫩,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姑娘。
在这个时代,很少能看到这么清秀的男子,孙知文的家境看起来相当不错,大银表,中山装,甚至还有一辆自行车。
最后来到宿舍的便是那黝黑青年田柱,在几人当中,他是最矮的,皮肤也是最黑的,身上的穿着很窘迫,条件似乎不太好。
几人关系熟络以后,也不称呼彼此的名字,直接老徐老田的叫着。
值得一提的是,徐福贵的岁数在众人当中是最大的,或许是这个原因,其他三人和他说话时都带着一丝敬意。
田柱放下铅笔,歉意看着他们,“不好意思啊,把你们都吵醒了。”
“嘿,不把我们当兄弟看是吧,再和我们这么客气,当心我的拳头。”段兴国翻身起床,扬了扬自己的拳头。
徐福贵起床穿上千层布鞋,走过去看了看,“老田,你在写啥?”
田柱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给村里写封信,给他们说我到了。”
徐福贵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我咋把这事儿忘了,该去家里写封信的,老段,邮局通云溪县了没有?”
段兴国摇摇头,“好像还没有,只能给文昌地区写。”
徐福贵傻眼,那他咋写信?
“你就寄到文昌呗,让文昌的人带到云溪去。”段兴国不以为意。
“写个信这么麻烦?还好我不用写信,有事儿打个电话就行了。”孙知文庆幸道。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背景绝对不简单,居然能通过电话联系家里人。
他仔细想了一下段兴国的建议,准备给文昌汽车站写一封信,收件人是代小中。
拜托代小中送到老丈人家里去,再让老丈人交给家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