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马,冷风呼呼的打在脸上,又从脖子里钻进去,徐福贵抱紧凤霞,“家珍,就是以后没法送你和凤霞去学校了。”
家珍摇头,“这有啥,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走路就行了。”
回到家,刘翠萍第一时间将酥肉拿出来,凤霞以前是当了四五年的徐家小姐,自然是吃过酥肉的,当即摇头晃脑吃了起来。
似乎是为了给他送行,晚上的饭菜相当丰盛。
香喷喷的白米饭,热气腾腾的蛋花汤,色泽金黄的酥肉,油香扑鼻的白菜炒腊肉,以及家珍和凤霞最喜欢的咸鸭蛋。
“来顺,当支书感觉咋样?”饭桌上,徐福贵随口问道。
来顺嘿嘿笑了一声,“感觉和以前差不多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他们叫我来顺,叫支书怪别扭的。”
“以后就习惯了,爹,你要是嫌夜校教书太累,你就在家歇着,我另外想其他办法。”
徐父轻哼一声,“累是累了点儿,但是为人师表,为了徐家村的百姓,我累一点的又何妨,你爹我不是不明道理的人。”
徐福贵嘀咕道:“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不就是想听别人叫你先生吗?”
“福贵,你咋和爹说话的?爹本来就是为了大伙儿好,不然就那七块五的补贴,谁愿意干?”
徐父当夜校老师也是有补贴的,一个月七块五毛,由村里的财政支付。
徐母乐的笑出声,“还是儿子了解老子,还为人师表,你不给福贵丢人现眼就烧香拜佛了,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我还能不知道?”
徐父又哼了一声,“我和你们娘俩二没法说,还是家珍明事理。”
吃完晚饭,外面的毛毛雨也停了,徐福贵站在院子里抽了根烟,回到屋里,没看见家珍的身影。
走到睡觉屋前,家长果然在里面,两个柳条箱被打开,家珍正在清点行李,一旁的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
掀开红布一看,盖着的是收音机。
“家珍,你不会是想把收音机都给我装进去吧?”徐福贵无语道。
“哎呀,我们都不听的,听也听不懂,还不如让你带走。”家珍吐了吐舌头。
徐福贵连忙阻止,“还是算了吧,万一在外面被人偷了,那不得心疼死。”
家珍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便不再坚持。
但她又将藏钱的木盒拿出来,打开后,拿出一沓人民币,徐福贵握着她的手,“家里不用钱啦?”
家珍睁大杏仁眼,“出门在外,多揣点儿钱总是好的。”
徐福贵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她的唇瓣,“你忘了,我有好多金条的。”
说完,他拿出两根金条,“你找个地方藏好,我不在家里,万一有啥事儿要用钱了,你就让来顺去黑市,把金条换成钱。”
家珍想了一下,接过金条,仔细打量了一下,惊讶道:“上面怎么有牙印?”
“嘿嘿,我咬的。”
家珍将金条仔细藏好,然后继续给他收拾行李,薄衣服,厚衣服,床单棉被毛巾,徐福贵说够了够了,很多东西他空间里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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