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垃圾宝藏(2 / 2)

唐德松了口气,觉得黑人就这点比较通情达理,毕竟从小都是单亲家庭,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除了兄弟外最重要的人。</p>

而且那群黑人大妈的战斗力也不容小觑,别看各大帮派的黑人在外面咋咋呼呼,一副谁也不屌的拽样子。</p>

可是一旦回到家里,被母亲拎着耳朵,用擀面杖教训也是常有之事。</p>

第二首歌很快响起,而这首却让唐德眼前一亮。</p>

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好听,只是因为相比于第一首歌,这首歌显得更正常,更普通一些。</p>

雷蒙这首歌里没有过于用力,粗犷的嗓音伴随着稍显温柔的节奏,显得很深情,再加上些许迷离电音,倒是耐听了不少。</p>

虽然依然没有什么亮点,但至少唐德的耳朵不遭罪。</p>

当然,歌词依然是嘻哈歌手的老一套:我的马子很靓,我的香烟很烫。我的跑车很贵,每晚在大house入睡。然后我要出人头地,带上兄弟,感谢上帝,再把所有看不顺眼的通通枪毙。</p>

只能说万变不离其宗,但本身让这些文化水平不高的黑哥写歌词也有些过于难为人了。</p>

第二首完整的听完后,两个人又快速听了剩下的专辑歌曲,结果唐德发现只有刚才那首才是最好听的,堪称垃圾堆里的宝藏。</p>

“怎么样!伙计!是不是很燥!很酷!很男人!”雷蒙一路跟唱完还蛮有活力,边晃身体边问唐德的想法。</p>

“我觉得很棒,不过我个人更喜欢第二首。”</p>

“第二首?8小时之后?好吧,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野兽明星这首歌。”</p>

他所说的正是第一首震耳朵的歌曲。</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