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哪条猛龙要过江?(1 / 2)

 说话间,吴有性来到酒楼的大堂。

那被人贩子扮做狗的孩童,是一名女童。

不光是身体,心理也受到严重摧残。

除了能唱小曲儿,竟是无法与人正常交流。

吴有性估摸着,即使精心救治,这孩子,也很难活过十岁。

云逍的脸色又阴沉了几分。

众人无不咬牙切齿。

就连满腔正气的史可法,对那些被挑了脚筋的青手,也再无半分同情,更不提什么依律处置之类的话了。

东厂番役也结束了对两个人贩子的拷问。

这两个牲口,嘴巴不是一般的紧。

在治疗嘴巴紧、骨头硬这方面,东厂绝对是专业的,绝活多得是。

他们先是将一名人贩子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敲断,接着是脚趾。

另一个人贩子吓得当场失禁。

随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母亲偷人的事情都给招了出来。

两个人贩子都是团圆会的人。

团圆会是扬州府第一打行,青手不计其数,结党成群,凌弱暴寡。

他们不光是打人,同时还承接挨打业务……官府在打百姓板子的时候,他们专门代人挨板子。

而且定有时价,每挨一板,收银二钱。

打人、挨打,以及收取保护费,这些都还算是人干的事情。

诓骗偷盗、贩运私盐、拐带人口……

团圆会拐卖男女幼童,不计其数。

并且他们拐卖孩童,并非是靠转卖获利。

他们用各种手段,将孩童拐、偷、骗过来,然后根据孩子的相貌和聪明程度,决定处置的方法。

漂亮、机灵的女童,会被送往青楼,调.教成‘瘦马’。

能够成为瘦马,这都算是幸运的。

把幼童变成“人犬”,也只是手段之一。

年龄大一点的孩子,或者打瘸腿,或者挖掉眼,或者砍掉胳膊。

然后做成木头人,上街乞讨。

长得难看,又不是特别聪明的,竟然“杀食其肉,灸骨为丸”。

每年的五月五日,团圆会的人会驾船,将一些拐骗来的孩子带到湖泊深处,杀了祭祀邪神。

祭祀之后,再把孩子的肉吃掉,将遗骨炼为丹丸。

有的是自己服用……他们认为,这种丹丸吃了可以“刀枪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时,能帮他们熬住大刑。

有的则是拿来卖钱。

他们宣称,这种丹丸能够治疗肺痨。

还有的将丹丸卖给尼姑和未出阁的女子,用以打胎去私孕。

那两个人贩子供认,单是扬州府境内,从事儿童贩卖的船只,就高达七十余号之多!

众人毛骨悚然,一阵阵心惊肉跳,随即无不咬牙切齿。

这哪里还算是人?

称之为牲畜,完全是在污辱牲畜。

“这些人贩子,个个都该活剐!”

“扬州府的官员,也都个个该杀!”

王承恩以拳头猛地砸在桌子上,恨声说道。

史可法这次没有抬杠,对王承恩的话深以为然。

不仅是大明,以往的历朝历代,从来不会跟后世那样,争议“人贩子该不该处死”这个问题。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拐卖孩童,不仅违背天地之性,而且会让人破家。

在封建王朝,破家再往前一步,就是灭国。

哪个皇帝敢拿这种事开玩笑?

从汉朝起,对人贩子的惩处,一直都是比照酷刑的最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