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偶遇(1 / 2)

 对于胡律师的意见郭远是比较尊重的,两人合作了这么长时间胡律师一直都是尽职尽责。

可问题是郭远现在急需用钱,东京电视台下属的制作公司一开始给的钱并不多,最后收益虽然比较高,但那也是后面的事情了,一个月怎么也不可能把电视剧拍出来上映的。

正当郭远犹豫不决的时候,他收到了TBS下属制作公司的邮件。

那边给出的条件比NHK好一些,算是达到了业界第二档的水平,不过那边索要了比较大的剧本改编权,也就是要大规模的改动原作。

这在业内也是正常现象,一个新人作家的作品,就算是市场反响不错,但书和影视剧是两种概念,书火影视剧不一定能火,所以很多影视公司都会对新人作家的作品进行一些更加迎合市场的改编。

不过郭远并不打算接受这个条件,因为在他得到的那份记忆里《白夜行》这部社会派推理的佳作不需要改编也能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

NHK给出的条件太低,TBS要对原作进行大规模的改动,这么算下来的话只有东京电视台下属的制作公司比较合适了。

【一部优秀的影视化能不能取得好成绩跟制作者是否用心是否喜欢这部作品有很大的关系,你的作品在东京电视台下属的制作公司有很多粉丝,负责改编你作品的导演也是其中之一。】

听完旁白的话,郭远也没什么好犹豫的了,他给胡律师发了邮件,表示愿意和东京电视台下属的制作公司合作。

具体的合同就要胡律师那边去谈了。

搞定了影视化的事情,郭远想着该准备一下去杭城了。

郭远感觉谈这种事情,当天去,当天回不太现实,估计要待上几天,这样的话多少要去买点东西。

第二天早上9点多,郭远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出门了。

超市离郭远家不算远,大概1.5公里左右,郭远扫了辆共享单车,哼着小调去往了超市。

可让郭远没想到的是,他还没走出多远,就在地铁口附近遇到了一群人围在路边。

刚一靠近郭远就听到一个女人的怒吼声:“刚刚就是你抢我的包,要不是我的包和手缠在一起,就被你抢走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都敢干这种事儿,看我不打死你!”

郭远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30岁出头个子不高的女人一把就将一个40来岁身材偏胖的男人推倒了,然后和她的同伴一起对着男人拳打脚踢。

“住手!都不许动!大庭广众之下动手打人,都想被带回去是吧!”人群的另一边两名警察边喊边跑了过来。

两个女人这才一脸不服气的停了手。

这两名警察是一男一女,郭远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其中的那名女警有点眼熟。

郭远盯着女警看了好一会儿才确认,不是有点眼熟,这名女警就是他的熟人。

这名女警是郭远老爸以前同事的女儿叫薛若怡,她和郭远一样都是98年的。

以前两家都住在医院职工宿舍楼里,除了薛若怡以外,当时医院职工楼里还有一个98年孩子的叫石泽,他们三个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

后来薛若怡的老爸跳槽去了另一家医院,薛若怡家在2012年就先搬走了,薛若怡也转学了,而郭远和石泽两家一直住到2016年才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