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按户分配(1 / 2)

 春天的阳光格外明媚,撒在身上懒洋洋的。

一江春水向东流,大河的河床再次被浩荡的河水覆盖,河水在一日一日地涨,不用多久大河就会恢复往日的生态。

娲氏族人不能再从河床上捡螺肉蚌吃了,但他们已经晒制了过千斤的螺肉虾米、鱼干的水产干货。

老树下,各家各户人都安静地站着队,一共有十三户人,其中十三个母亲作为家庭代表上前排队,领取分配的食物和生活物资。

因为此时部落的社会形态还是是母系社会,虽然名义上是一男一女和孩子组建一个家庭,但部落的成年男人几乎都是从外面嫁过来的。

此时的男人只不过是一种可交配的对象,有时候男女双方看不顺对方,双方就能随时能与其他不同氏的人再组建新家庭。

这样一来就有相当部分的孩子不知道父亲是谁,但孩子却知道自己的母亲、并跟随母亲生活,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婚姻制度——对偶婚。

自然,一个部落、乃至一个家庭的财产就要归母亲所有,这跟父系封建社会恰恰相反。

虽然陈昊也是从别的部落嫁过来的,但他却对这种母系继承财产的做法相当支持,因为部落的女人(除觋的配偶)基本上都是纯正的娲氏族人,正如孩子的姓氏要随母姓一样,当前只有以母系才能让所有部落的人团结起来,尊从娲氏族!

每户人的母亲作为户主,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将财产分配给母亲。

部落人十分守迭序,即使面前摆放着丰厚的干货,大家也没有出现插队、干架的现象。

“排好队,谁插队就扣谁的干货!”陈昊看着面前那十多个排队的女人,连沉声说道。

这些女人的手里都拿着一块写了字的桦树皮。

她们看不懂上面的汉字,只看懂桦树皮上的一个数字。

她们十分珍惜这块桦树皮,因为阿昊说过,这块桦树皮叫户口簿,上面写着一户人的名字等资料,最重要的是,以后部落都要以这个户口簿为准,领取食物、生活用品等。

“户口编号是007。”

陈昊接过一块用桦树皮造的户口簿。看到上面的数字编号,就指着旁边的三个筐,说道:“你们户的柿饼、干货和陶器在那里,都分配好了,看看有没有遗漏。”

“嗯嗯。”这个部落女子满脸笑容地看着面前一箩柿饼、一箩干货和一箩的几个的陶器,她认真地数了数,确定没少后,就叫上一旁的家人,一起将这数十斤的干货和生活陶器搬回家去。

干货是集体制作的,而陶器也是数日前女族长发动部落人一起制造的,这些都属于集体共有的物品,现在,由陈昊发给大家后,所有权便变成私有。

经过人口普查和分户后,部落的物品分配,直接由陈昊按照每户人的情况,提前准备好,再直接派发下去,这非常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