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眼睛思考,还不时地在笔记本上做一些记录。
花了大半个小时,林子君合上卷宗,这个案子,还真不好说。
从卷宗的内容来看,林子君也倾向于留仙台市警察署的结论。
十月一日早上六点,海水涨潮,留仙台市临海区海滨开放浴场,几个早起的游人正在海滩玩耍。海水冲上来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看模样还是外国人,几个游人发现后立刻报了警。
临海区警察署刑警大队接警后立即出警,现场进行了简单的询问,然后将尸体打捞上来后及时转移到了殡仪馆。
经法医检验,女受害人肺部有积液,是溺水致死,死前入水,下体检测到精夜,身体除了几处擦伤外无明显外伤。男受害人肺部也有积液,系溺水死亡,头部有钝器伤,身体也有几处擦伤。两人的死亡时间都在十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前一天的夜晚九点前后。
经dna检验,女受害人下体的精夜是男受害人的。
现场走访人员在海滩大酒店了解到,两个受害人都是京东市一家电子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公司是外资企业。
女的是财务总管,叫爱丽丝;男的是普通财务人员,叫菲朗普。
这家公司组织员工十一旅游,有三十人参加,爱丽丝和菲朗普都是来旅游的。
临海区刑警大队调阅了酒店的监控录像,发现爱丽丝于晚上八点五十分从客房出来,走出了酒店,向远处石阶小道走去。
菲朗普竟然尾随在爱丽丝的身后也出了酒店,向着爱丽丝的方向去了。
如果仅仅是爱丽丝遇害,可以说菲朗普就是重点嫌疑人了!
办案人员顺着监控录像中两人消失的方向搜寻,没费多少工夫就发现了第一现场。
那是一片山岩或者说礁石,办案人员找到了一块沾染了血迹的石块,经dna检验,血迹是菲朗普留下的。石块上,还提取到了爱丽丝的指纹。
虽然法医检验发现菲朗普和爱丽丝的死亡时间差不多,但并不能确定两人谁先谁后。
但爱丽丝下体的精夜明明白白就是菲朗普的,这是事实。
那么,其余的情节,就很好推测了。
案件的整个过程就出来了:爱丽丝晚饭后出来散步,来到遇害的这个地方。
菲朗普尾随爱丽丝而来,对其实施性侵。
爱丽丝摸到了一块石头,于是用它砸伤了菲朗普的头。
两人都忘了或者说没想起来身处二三十米高的山岩上的事实,结果两人掉了下去,摔晕了,被海水呛死了,所以肺部都有积液。
这个推测的依据就是这几点:一是两人的关系不但并非情侣,甚至很不好,爱丽丝肤白貌美、身材惹火,是公司里一大帮男人的意淫对象。尤其是菲朗普,曾公开表示要不顾一切得到她,这就有动机了。
二是监控录像显示,菲朗普尾随爱丽丝出了酒店,这显然是要付诸行动了。
三是爱丽丝体内提取到的静夜,说明菲朗普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
现在,犯罪嫌疑人也已经死了,还要查什么?
按照规定,嫌疑人死亡的案件,是可以撤销案件的,没毛病。
米国人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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