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游侠之子(1 / 2)

腐烂领主 丝白大妈 0 字 9个月前

 下午。

李奇坐在书房中,他端起一杯浓茶,抿了一口。

在豪猪领的山上发现了一株野菊花,小女仆高兴的将花摘下来戴在耳边时被男爵发现,于是已经凋零过半的菊花就被泡在了他的杯子里。

桌面盘子上的是一块新鲜奶油蛋糕,大体配方来自李奇男爵的口述,具体如何制作需要厨师自己研究。

没有过多装饰的奶油蛋糕,足以打发惬意的午后时光,少量玫瑰水带着难以察觉的气味,却让奶油蛋糕的味道变得丰富。

他正翻看着一本书,名为《游侠之子·克恩克拉克蒙尔》,大概那位铁石城学者在知道购买书籍的人是一位贵族后,便把那些吟游诗人编纂的故事打包出售,里面不含有任何学术知识,只有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不过是从吟游诗人口中传唱的风土人情,需要自己甄别故事的真伪。

故事是名为克恩克拉克蒙尔的游侠之子在巨人脚闯荡的经历,不过从李奇的读者角度看,他应该是个自称游侠之子的吟游诗人。

他记录自己在山谷中遇到了后背背着水晶的野猪。

“……我猜它一定没办法躺着睡觉,但那水晶真的很美,当时我想着如果能拥有那头野猪后背上的一块水晶,我愿意为此付出一切,明显和我有同样想法的不止我一个人,我的朋友大脚丫跑了过去,他是巨人脚群山部落里的勇士,曾经徒手捏碎了一条雄鹿的脑袋,他举起了自己的铁拳砸向那头野猪,噢!大脚丫倒下了,野猪撞飞了他,鲜血染红了山林,我慌不择路的逃跑,付出任何代价?见鬼去吧,我才不要死,我一直不停的跑,听着心脏要从耳朵里跳出来的声音,看不见的绳子勒紧了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每次我亡命奔跑时都会这样,但我不能停,一直往前跑,直到后方再也听不见脚步声,我安全了。

后来我在一处城市看到了那块水晶,染着我朋友鲜血的水晶正在出售,价格却只有180银月,我没再看那块水晶一眼,不管是一条命的代价,还是180银月的代价,我都无法接受。”

一本书读到三分之一厚度,还没花多少时间。

李奇猜想着那头猪背上的水晶,如果“游侠之子”没有说谎,应该是魔法材料。

这个人的身上充满了冒险,或者说是胡编的基因。

但在看到接下来的故事时,李奇坐直了身体。

游侠之子的故事像是单元剧,下一页和上一页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