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雾中鬼(1 / 2)

 由于啤酒展现出的幻术天赋,东方远荣和陈浩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在土豆村留一段时日,教他一点相关知识。</p>

当然,最好还是把他忽悠去神都,让修女教。</p>

至于修女的师德……这是个麻烦的问题,但可以用万能的“不关我事”这一公式解决。</p>

千长得帅、嘴巴又甜,很是讨村里各年龄段的女性喜欢,也决定和他们一起在土豆村待一段时间。</p>

“可是魄灵和灵修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啤酒捧着课本问道。</p>

“呃,区别啊,就是,呃……”陈浩支支吾吾了半晌也说不太清楚,接过课本翻了翻,发现书上竟然也没说。</p>

旁边给小姑娘们念童话的千注意到了他们这边,插嘴道:“魄灵是一个能实体化的东西,灵修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我一般都是这么分的:手里抄家伙的是主修魄灵的驭灵者,两手空空的就是主修灵修的驭灵者。”</p>

“那魄灵和灵修,哪个更厉害呢。”</p>

“这个就要看个人能力了……”陈浩嘴上这么说着,心里想得却是:我怎么知道,我哪个都不会用。</p>

教小孩子基本概念这个事情着实有些为难他这个失忆人士,无奈东方远荣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出去帮村民们干农活去了,教书的事情全部甩给了他。</p>

“那魄灵和灵器又有什么区别呢?”</p>

“你这个年纪不需要知道这么多!快过来把你妹妹抱走!”千喊道。</p>

啤酒听话地放下书本,走过去艰难地抱起来了和自己块头差不多的果酒。</p>

“哥哥!我长大以后要嫁给王子!”</p>

陈浩注视着抱在一起的两兄妹,有些发愣。</p>

他十岁的时候梦想是什么来着?</p>

虽然记忆左缺一块右缺一块,但他依然记得自己来神都时的梦想——落户神都,买一套不错的小房子,娶一个处得来的妻子,有一两个孩子;修炼修到长安境的初级就好了,长安境初级就可以有两百岁的寿命了。抽一百年努力,剩下一百年享受生活,然后干干脆脆去死。</p>

但这绝对不会是他十岁时的梦想……他倒是能大概地想起自己五岁左右的梦想:参军入伍,为黎民百姓战斗,然后成为大家眼中的英雄,给妈妈换一套带花园的大房子。</p>

哦……对了,他的母亲很喜欢花,一直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她会开一家花店。</p>

他还记得母亲的葬礼,整个街区的人都来参加了,但可笑的是街坊邻居们没一个知道母亲的全名,没有人知道她的生平、她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p>

就连陈浩自己都不知道。</p>

他将这归咎于自己年纪太小,但事实是他从未真正的了解母亲。他只知道母亲喜欢花,完全不清楚她喜欢什么花,葬礼上只能学着隔壁才死了奶奶的小红买一捧白菊。</p>

在他要把白菊放在母亲的棺上时,从神都赶来的舅舅拦住了他,告诉他母亲最讨厌的花就是白菊。</p>

她喜欢向日葵,喜欢虞美人。</p>

喜欢鲜艳亮丽、与死亡完全无关的花。</p>

“喂!小橘子!”</p>

陈浩猛然惊醒,发现千已经结束了读童话的任务,正蹲在他前面,探究性地看着他。</p>

“你咋了?一副要哭的鬼样。”</p>

“没什么,就是想起来回去要赔贼眉鼠眼违约金,有些难过。”</p>

千叹了口气,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这确实令人难过……说起这个,你能联系到夏至吗?”</p>

“应该可以……吧。”他说着拿出了夏至之前给他的那枚空间石,开始在空间石里面翻找通讯器。</p>

陈浩朝通讯器输入灵力,通讯器却像一块普通的石头一样没有半点反应。他没有多想,只是无奈地说:“这个大概是坏了吧?”</p>

千的表情却难看得像生吞了一只苍蝇:“我所有的通讯器都是这样,总不能全部都坏了吧?”</p>

“……不会是因为进了一趟幻境的缘故吧?”</p>

话虽如此,陈浩也知道通讯器的原理和幻境没有任何冲突,这是不可能的。</p>

“可能是罗刹山峡的磁场太怪了吧,我觉得我们最好出一趟山,联系一下夏至。”</p>

他看了眼还在和妹妹畅想未来的啤酒,心想这小王八羔子指不定还要教到什么时候,还是和夏至说一声比较好。</p>

啤酒也开始嚷嚷自己的梦想了,听上去和陈浩五岁时的梦想差不多——成为大英雄,被国王授予爵位。</p>

真是幼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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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们要下山,几个闲得没事的小孩子自告奋勇要给他们带路。陈浩知道多半是这群孩子想下山玩,他小时候也干过类似的事情,以给迷路的旅人指路为由头翘课出去玩,指路指一半就把别人扔一边自己去玩了。</p>

好在山里的孩子比他淳朴,还问他们赶不赶时间,不赶的话能不能在路上玩一会。</p>

陈浩正和千夸现在的小孩子真是礼貌,一扭头发现他们竟然走到了魔魇神的神殿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