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公司合并是一家公司或者多家公司将所有资产与负债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被合并公司的股东获得合并公司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让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公司实现依法合并,被合并公司的资产、债务、业务由收购公司承继,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的资产、债务、业务由存续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继。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公司合并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方式,下面对几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合并进行具体分析。
◆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由此,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就成为公司合并中唯一有法律依据的分类。这种分类方法的依据是公司合并后存续公司的不同,包括法律主体的存废、权利义务责任的转移承继、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法人实体的变化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吸收合并指的是一家公司吸收了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指的是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这种分类方法可以帮助人们从法律视角认识公司合并,但具体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非常复杂的问题,给参与主体带来极大的困惑。
◆简单合并和复杂合并
根据参与合并的公司的产权人是否相同,合并前后股东及股东权益是否发生变化,可以将公司合并划分为简单合并与复杂合并两种形式。
(1)简单合并。
简单合并又称为股权整合,指的是公司合并前后各公司的股东与股比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并方式,例如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合并、股东与股比完全相同的两家公司的合并等。这种合并方式不需要协商作价,可以用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对资产、来源、权益进行处置,可以很好地保护合并双方或者多方的权益。
(2)复杂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