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S股模式”直接主板上市。

对于在内地注册、在香港或者海外上市的公司,包括在香港上市的H股、在美国上市的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S股等。这类公司的注册地址在中国内地,赴港上市或者赴海外上市的是中外合资公司的外资股部分,上市后获得的资金仍需返回国内,因此对于这类公司,证监会持鼓励政策,公司比较容易获得上市批准。

如果国内的企业采用这种方式赴港上市或者境外上市,不仅要遵循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也要满足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要求。企业在上市之前要对现有的资产与业务进行重组,在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比较繁琐,申请上市耗费的时间也比较长。但正因为审核程序比较严格,一旦企业获得上市批准,会比较容易地获得投资人的信任。

(2)通过“红筹模式”实现上市。

“红筹模式”指的是内地公司通过换股等形式将境内资产转移到在境外注册的公司,通过境外公司持有内地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公司的名义上市。

(3)异地二次上市

异地二次上市有很多种形式,包括S股、红筹股公司在内地A股增发等。如果公司选择在新加坡上市,可以利用新加坡市场与中国香港市场的对接性,将新加坡证券市场作为香港二次上市的跳板,通过介绍赴港上市,或者等国内条件成熟之后回国发行A股。<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