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唐代妇女嫁人后,一般被尊称为夫人,但是前面所贯姓氏为女子姓氏,例如《唐国史补》写道:“苗夫人,其父太师也(苗晋卿――姬水客注),其舅张河东也(张嘉贞――姬水客注),其夫延赏也,其子弘靖也,其子婿韦太尉也”。又如《朝野佥载》卷一,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钱塘县主簿夏荣看之。荣曰:“使君百无一虑,夫人早须崇福以禳之。”崔夫人曰:“禳须何物”。再如《北梦琐言》卷八:张褐尚书典晋州,外贮所爱营妓,生一子。其内苏氏妒忌,不敢取归……苏夫人泣而谓诸子曰:“诚有此子,吾知之矣”。而正史如《旧唐书》中亦多有此记载,例如《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中亦有记载:“其母郑夫人,贤明妇人也,家贫,为稹自授书,教之书学”。《旧唐书・卷一七一・李渤传》中称呼崔发的母亲为“韦夫人”:“逢吉等奏对曰:‘崔发凌轹中人,诚大不敬。然发母是故相韦贯之姊……韦夫人号哭,对中使杖发四十,拜章谢恩,帝又遣中使慰安之”。而《新唐书》,中亦复如此《新唐书・卷七七・后妃传上・昭德王皇后传》:“将葬,后母J国郑夫人请设奠,有诏祭物无用寓,欲祭听之”。《新唐书・卷一六三・柳公绰附n传》:“山南曾祖母长孙夫人年高无齿,祖母唐夫人事姑孝,每旦,栉纵笄拜阶下,升堂乳姑,长孙不粒食者数年”。而未见从夫姓称呼者也。
说了这么多,才发现还没有讲到当时的自称。当时的男子多自称为“某”,也有谦称“仆”的,称呼就比较多了。而女子除了像后来的女子那样谦称为“奴”外,更多的是自称为“儿”,同时,也有女子自称为“某”的。
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称为“相公”,而不像后来那样用的普遍;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官员相互之间称为“阁老”;刺使被尊称为“使君”;县令的尊称为“明府”;至于县丞等则被称为“少府”。而他们都常被尊称为“明公”。
另外,看看唐代官场中的相互称呼和百姓见了皇帝或官员的称呼,就感到那时人们间的关系远较明、清时代更加平等:
在唐代,“大人”只是作为父亲的尊称,并不用于称呼地位高于自己的官员,而且下级官员见了上级官员或者百姓见了官员,也并不像后世那样奴颜婢膝。当时,对于官员的称呼普遍是呼其官职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称其“行第”。宰相见了一个刺使会自称为“某”,而称呼此刺使为“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这个刺使对宰相的自称亦是“某”,同样,这个刺使治下之民称呼这个刺使,也是“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刺使对百姓的自称亦同百姓对刺使的自称――“某“
例如,像郭子仪这样地位的人,对给他家修墙的工人讲话时,自称为“某”,而工人回话是也自称为“某”。
同样,对于一个侍郎,无论是其长官或是其下级以至于百姓,俱呼其为“某侍郎”,而对于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狱中待审的囚犯,也是称呼其为“某卿”,例如,张文罄硭虑涞氖焙颍褡锏娜硕妓担骸罢徘渌#晃饕病薄<词乖诠弥希傩杖羰悄凶右彩亲猿莆澳场保右嘧猿啤岸蓖J币谎犊偶恰分屑窃兀峥砩蟀福拥阶粗剑脚诱ǎ渥粗皆啤叭羰嵌ǎ词嵌āH舨皇嵌ǎ床皇嵌ā保庾粗揭部晌恍Α
唐代官员有自称为“卑官”者,但记载中很少见。《大唐新语》卷三有拾遗王求礼谓钦望说:“卑官贫迫,奈何不使其知而欺夺之,岂国之柄耶?”
另外,百姓见了皇帝,也同百官一样自称为“臣”,这可见于明皇逃难时和一蓍老的对话,以及德宗出巡时与一农民之谈话。<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