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骗子指南(2 / 2)

第四种欺诈行为涉及两个牧羊人一起工作——只要他们管理的羊群在同一牧场放牧。他们从其中一个羊群中偷了三只羊卖掉,但是当上级清点羊群的时候,可以从另一个羊群中借走三只羊充数。后来,当两个羊群一起在共同的牧场放牧时,这三只羊就会自然地回到自己的羊群中。

第五种欺诈行为是雇主针对牧羊人的——剪羊毛时,总会发现有些羊毛受损或质量不好。你把这些不合格的羊毛与其他好毛分开,集中在一起,当给羊毛估价的时候,你就拿出这部分羊毛,让你有理由指责牧羊人没有照顾好羊群,或许还可以对他进行罚款或其他惩罚。

最后的欺诈行为涉及奶酪制作,这是在春天和夏天进行的,卡彭特写道。首先,在开始制作奶酪的那一天,将牛奶平均分成八份,让第八份保留到第二天,其他部分立即投入制作。第二天,将制作中的牛奶再分八分,取走两份,然后把第一天取出那份倒回去。第三天,再分八分,取走三分,倒回第二天的两份。每天都如此操作,在第七天,你将会有八份制作中的牛奶和六份前一天的牛奶,这样,在第七天你将会做出两块大小相同的奶酪。

这最后一个骗局特别巧妙,因为你每天拿走的牛奶量只会使奶酪的尺寸变小很有限,这不可能被你的主人发现,而且你也没有牛奶变质的风险。在每个星期结束时,你有足够的牛奶来制作一个额外的奶酪,你可以自己吃或卖。

中世纪这种雇员欺诈的现象相当常见,各种记录显示,统治者和领主都在努力确保他们的仆人不会试图侵吞他们的钱或货物。十五世纪的女作家克里斯蒂娜·德·皮桑在她的《女士之城的宝藏》一书也写道:"有一些不诚实的女仆被赋予了巨大的责任,她们知道如何通过巧妙地扮演好家庭管理者的角色而潜入市民和富人的大家庭。他们会得到了买菜和买肉的任务,在那里他们就可以"打了水果篮",这是一个常见的说法,意思是虚报高价,然后保留差额。"

这些诈骗有关的知识李梦彪是台湾人的祖师爷,虽然他本人从来没有骗过人,甚至一生古道热肠,帮过的人也不少,但是骗术揭秘难免会被不法之徒利用,但这又是李梦彪作为作者这个层面无法控制的。

林木的爷爷在接到李梦彪的赠书后,简单翻阅了一下,深感震撼。从此在林家立下规矩,这本书永远不能进林家的门,林家子孙有人私自翻阅和学习此书,严惩不贷。

讽刺的是,写这本书的创意还是林谦提供给李梦彪的。只是当一本书写出来以后,属于作者的可能也就只有版权和版税了。至于读者和评论家如何解读,是否存在诠释和过度诠释,那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一件事,谁也说服不了谁。

林谦精明老练,自然深深明白这些道理,他担忧的是林家的子孙后代。林木的爸爸林劲飞,林木的叔叔林劲松,能有林谦一半的功力就了不起了,所以说富不过三代,到了林木这里,不知道能败到什么程度。<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