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搏命(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多米尼克是Lee在警探路上不折不扣的老师。他喜欢平克佛洛依德,喜欢涅槃乐队,喜欢拉风的装扮夸张得像一个伯克利市的蝙蝠侠。这些不由自主地影响了Lee。Lee在警察局的第一步是从法医琼的跟班开始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读过警校,所以局长安排他走专业技术路线,也是为了他将来能够相比其他警员更安全一些,毕竟在警界内部,照顾和暗中抚恤烈士的遗孤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Lee的志向当然不满于此。他穷尽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够成为父亲那样的神探。当母亲后来得知他已经开始成为一名职业警探后,明白他的志向,也没有多说什么。母亲的眼神在忧虑与期待之间始终游离,这个导致很长时间Lee对母亲心怀愧疚。

一天一位来自日本大阪的游客昭田玉太在加州自驾游,他开着一辆丰田佳美路过伯克利大学时突然想停车下来在校园转转,听说伯克利治安不太好,于是他选择把车停在伯克利警局大楼楼下,当时周围还停了三四辆警车。心想这种总算很安全的吧,然后他下车转了大概半小时左右回来,发现车后窗玻璃全被砸了,被人用棒球棍砸的粉碎。车上4个行李箱3个背包2个相机和各种证件都被偷走了,只剩下几件加州人用不上的厚羽绒服没被拿走。昭田玉太随即报警,接警的人是警官多米尼克,他喊来Lee一起给受害人做了笔录。昭田玉太的英文不算流利,但是勉强可以向警方讲清楚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多米比较忙,他简单看了笔录的记录情况后就交给了Lee,对他说,试一试吧。

法医并不是一个每天都需要忙的岗位。琼也了解Lee的一些具体情况,因此她几乎不限制Lee的活动。这样一来Lee就成了伯克利警局名副其实的自由人。

虽然是接到的一个小案子,Lee也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他问清楚昭田玉太的丢失物品后,就准备实施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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