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还会补偿给张家十万M元。”
陆璐轻轻抬头,嘴唇动了动。
方若华笑得漫不经心,拉着陆璐的手陪她闲话家常:“听说张永贵背着家里在B市恒源湖畔买了一套小户型公寓,几年前的事,当时那片刚开发,比较便宜,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钱。”
“那地方是他自己给自己选的窝,见不得人的秘密都藏在里头,那是婚后财产,属于你和张永贵,别忘了离婚前先卖掉。”
方若华一口气说了一大堆不该她知道,她偏偏知道的东西。
“咱们这条街上渣子很多,要是有人敲诈勒索,别搭理他们,他们的话谁都不会信?无凭无据的,天下的道理还能全凭一张嘴不成?”
方若华把无凭无据四个字咬得很重。
陆璐静静地听。
不知过了多久,方若华已经离开了半天,太阳西下,屋子里阴沉沉一片。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
陆璐颤了颤,伸手接通。
刚一接通,张永贵的妈就噼里啪啦一通交代,嗓门特别大。
“我们永贵的病必须去M国才能治,我说陆璐啊,不是我说你,你年纪还轻,没必要非和我们永贵凑在一起,赶紧离了吧,离了再找一个比什么不强?”
“不过你那房子有我们永贵一半,你要是想住,得补钱给我。”
手机另一头,声音又高昂又激动。
陆璐轻轻笑起来,点头应好。
窗外的浓云忽然散尽,风清凉得很,陆璐盯着张永贵半晌,终究没有把金字塔,戳进他的太阳穴。
这是个人渣,死不足惜,弄死他也简单,可是,陆璐从原来那个家里脱离的时候,曾经也渴望过,这辈子可以干干净净地过去。
她还要抱孩子,手上不该再沾上血。
陆璐站在屋子里半晌,戴上手套,穿上围裙,扣上帽子,开始打扫卫生。
屋子里每一处角落,她都要洗刷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
不到三天,大家都知道了张家的事。
“张家那老太天够狠,分要分一半房子,陆璐把全部存款都拿出来也不够,最后只能决定卖了房子,房款平分。”
“这些年还不都是陆璐赚钱,伺候张永贵吃喝,给他治病,找个全职看护照顾一个疯子三年,那得给人家多少钱?”
“也好,陆璐是好女人,以后没了负累,日子会越来越强。”
陆璐准备搬家。
方若华过来帮忙,替她搬箱子时,在箱子里面看到个陈旧的发结,盯着看了几眼。
陆璐轻声道:“我小时候拣的东西……来历有点特别,所以就没扔。”
方若华眯了眯眼,笑道:“还是扔了吧,这东西不吉利。”
陆璐愣了下,也笑道:“好,是该扔了。”
宠物店门口,陶小妖看着方若华冷笑:“门主好大的手笔,就是也忒麻烦了点。”
设局把那畜生骗走处理掉,和让陆璐亲手处理掉又有什么不同?
“伪善!女人自己不强大,就永远没有出路。”
方若华漫不经心地一抬头,并不理会,心神也不在陶小妖身上,而是不由自主地去想那个发结。
这类发结,她见过类似的。
应该说是原主见过。
那天,她生命里最恐惧,最无助的那一天,她在滚烫的,被烈火环绕的地面上看见了。
虽然很快就烧成了一团,可是那一天的记忆清晰地像是刻在了原主的心里。
方若华都不用刻意去调阅,那一段记忆就自动自发地浮现。
傍晚,她放了学,师父照旧在门口接了她,亲自给他煮阳春面,一边絮絮叨叨地问她老师讲的课都懂不懂,暑假放了假想做什么,要不要报个补习班。
一切都仿佛如常。
面没吃完,就有个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走到门口,她记得师父一见这人就变了脸,立时把她打发回了房间,还说不许出门。
那时候,她很乖,虽然好奇,却并不问,老老实实写了作业,洗脸洗脚上床睡觉,躺在床上时,师父房间里的灯还没有熄。
她心里还有点奇怪来着,师父作息很规律,晚上十点入睡,早晨四点起床,从来不误时辰,今天到是破了例。
结果那天晚上就起了大火。
她睡得很沉,火苗燎了头发她才醒,冲过去叫师父,可师父怎么都不醒,她拼了命地拖着师父,拼了命地呼喊,一口烟呛了过来,她就昏了。
方若华并不去多想这发结有什么含义,也不去想原主那天见到的女人是谁。
现在线索已经自己冒出来,陶小妖说,那是妖门的东西,就算是好了。
她不怎么着急,十七八岁的少女,面对什么事,都不必急切。
方若华拿出手机来看了看日期。
三月五日。
还有三天。
三天后在B市九龙广场,人贩团伙一个重要头目黑耙子会露面。
他很谨慎,就是面对自己人也不露真面目,不说出真实姓名,神出鬼没,狡兔何止三窟,每日的落脚地点都不同。
方若华忽然有点头疼,甚至无意识地做出啃手指甲这样幼稚的行为。
原主想让那个人死,这种欲念强烈到连方若华都有些控制不住。
她能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周到地替陆璐解决掉她的心魔,也能干脆利落地解决原主的心魔,杀个人不难。
但是一个人死难道就足够?
原主查到的结果就是黑耙子找人放火烧了她的家,害死她师父,那么,黑耙子死,便算是报仇,她就能心满意足?
方若华不知道原主满足不满足,但她却有些不满足。
“一个人贩子死,并不够。”
一个人贩子死去,千千万万个人贩子还在,方若华想,也许原主到最后的时候已经想明白,她不只是想报仇,她还想救人。
不求救很多,哪怕人人都只救眼前的,也是个好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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