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可敬的对手(1 / 2)

 灵卫山中学,只是个小镇子里面的中学,那个小镇子就叫灵卫镇,而中学所在的地方就叫灵卫山,小镇的人不多,所以中学里的学生自然也不会多到哪里去,毕竟只是个不出名的中学而已。』校园内学生课余活动的地方只有一片大大的树林,正经的体育场地只有几个乒乓球台,以及一个篮球场,乒乓球台是水泥和红砖砌起来的,当然篮球场也好不到哪里去,也都是一片水泥地,而且年代有些久远,显得有些古旧了,不过倒是不显得破烂,看起来还是经常有人保养的缘故。

而鲁志就是灵卫山中学唯一的篮球队的队长,小小的篮球队只有六名正式队员,加上鲁志也只有六名队员!

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六名队员不是那种从小热爱篮球的学生,他们都是从入初中才开始接触篮球,从初中才知道外面有一个壮阔的属于篮球的世界,知道打篮球可以出名,知道打篮球可以赚钱,知道打篮球可以获得很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当接触到篮球的时候,不过他们接触到了篮球就彻彻底底的迷恋上的这项运动,带给他们越来越强的自信。

在这样的中学他们能够走上篮球的道路,也是因为他们有一个负责的体育老师。

他们的体育老师也是他们的教练,他只是个很普通的老师,并不是什么隐藏在深山的大侠,什么有故事的明星球员,也没有其余的无缘无故的东西,他不是水平很高的球员,顶多就是个掌握点篮球技巧的老师,没有什么特殊的,只是对于这一群孩子,他都是尽自己的能力去教好他们,在感到自己水平不够的时候,自己就去充实自己,看视频,请教别的教练,尽好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责任。

在教他们的同时,那个老师的水平也被逼着到了业余水平优秀的水准,不过只是技巧方面,体能方面他的身体已经不是个适合打球的年龄了,在达到这个水平也是他的一个极限了,不过对于这个小镇子的教学工作来说,还是足够了,这也是因为那几个每天努力学习篮球的孩子,他才做出这么大的努力。

鲁志的家就在灵卫山附近,离学校也是最近的一个球员,平常自己训练的时候他都是来得最早的那一个,不知道为何,他从接触篮球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运动,即使他的运动天赋并不出色,只是很普通的一名男生,但是在他的身上就能看出那种勤能补拙的光芒,他从初一的下学期开始就成为了这六名队员里面的队长。

出来到铭州市第三中学,是他们第一次出自己那个属于自己的角落,他们没有来过大的都市,没有见过那么大的球馆,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篮球同时呆在一个框子里面,没有见过如此盛大的篮球盛典,那些都是属于电视里的情景,现在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而他们也将成为电视里的人物,这让他们感到无比的骄傲,无比的激动。即使那个电视台在他们那里完全收看不到,也足以让他们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