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干尸(2 / 2)

“。。”</p>

蒙古人的描写风格,和汉族人的描写风格大不相同,我翻译的就是一个大概的意思。</p>

他指的就是木易扎西德出生在了这样一个时代,这是一个四分五裂,相互仇杀,相互吞并的混乱时代。自幼就在掠杀中丧失了自己的家园。他像一只无主的孤狼一样,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游荡。渴了,去喝河里的水,饿了,去吃死去动物的肉。</p>

看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得紧了一下,这种人,一旦成长起来,是非常的可怕的。</p>

正逢大汉招募勇士,他通过了残酷的考验,最终成为了大汉选中的勇士。大汗总共选中勇士三十六名,弑血发誓,终归一体。世祖十三年,高加索部因为不满世祖的统治而联合数十个部落奋起反抗,双方在明尼达旗展开了大决战,结果高加索数十部落尽为世祖所败。在逃往高加索的路上,三十六勇士分奋勇追杀,他们夜行百里,一夜之间屠掉高加索部族不管男女老幼,将近一万三千人,当他们回来的时候,他们的战马染满了鲜血,他们的手中提满了头颅。</p>

讲到这里,我也不禁为他们的冷血而咂舌,完全丧失了人性。耳朵和颖雅也是非常吃惊地看我。</p>

我稍稍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接着开始念。世祖以勇悍立威,受部众爱戴,短短的十年之中,率部征服了整片辽阔的土地。这三十六勇士,身先士卒,组成了最为凶悍的尖兵。帮助世祖建立了长达数十年的大帝国</p>

“小法哥,世祖是谁呢还征服这里,征服那里,感觉非常的奇怪。”耳朵在一旁不解的问道。</p>

“世祖就是元朝一统天下的大汉忽必烈,成吉思汗的孙子。”</p>

“这么厉害,这个人就是三十六勇士之一了,这三十六个勇士真的那么厉害好像世祖打天下还要靠他们。”</p>

“有可能真的有。我在野史上好像看到过,话说只靠蒙古骑兵,并不能征服天下,但是元世祖忽必烈却一直打到了欧洲多瑙河流域。那本野史上就记载,元世祖有一只神秘的部队,夜间穿梭,没有人能看得清楚他们是什么样子,他们好像会飞,他们无惧刀枪,甚至可以将一个人活活的咬死,他们的凶残,摧毁了所有人的意志。”当然,野史的话,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这支神秘的部队,看来是有的。</p>

“这么神,还刀枪不入,还咬死人,这么残忍的人,到最后也没有把财宝藏在哪里告诉我们。是不是就死了这十二个,剩下的那二十四个,都把财宝卷走了。听完刚才他们所做的,简直是毫无人性。今天我就替天行道,不是咬人么,拔光你的牙”耳朵恨恨的说道。走上前去,就开始掰那个干尸的嘴,我觉得十分的不妥,但是又觉得这帮人,太过冷血而已,就没有阻止耳朵。</p>

“咔嚓一声。”就看见耳朵坐在了地上,脸都发白了。</p>

“这什么东西”他指着那具干尸的脑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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