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1987年的初秋,东海省东泉市南的凤凰山上,霜叶初红,景色怡人。
若是一代文豪欧阳修能够重生于此,那么他一定会对他曾经写下的《醉翁亭记》感到汗颜,因为,“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这一句话更适合用来描写眼下的凤凰山景。
87年的华夏没有什么“大力发展旅游业拉动内需”一说,更没有什么“黄金周”的概念,因此东泉市的西南处纵有如此美景,却也少有游人问津。山泉淙淙、树木葱葱的画卷里,尽成为禽鸟走兽的乐园。
只不过此刻这乐园里,却是来了客人,而且还不止一个。
惊魂未定的韩英姿手抚胸口,喘息未定,她打量着侧坐在她面前的男孩,很是真诚地说道:“谢谢你了啊,小弟弟,多亏你救了我一命……”刚才她从一面很是陡峭的山坡上滚落下来,若不是有这个男孩一把接住了她,结果还真是不堪设想。
这个上身穿着解放军军服、下身穿着牛仔裤的男孩此时正目视着远方的一处山坳,闻言并没有转头看向韩英姿,只是很随意地应了一句:“没什么的,就是正好赶上了。”仿佛刚才被山壁上滚落的美女砸了几个跟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男孩似乎不想多说什么,从军装的胸前兜里摸出了一支皱皱巴巴的香烟,又从牛仔裤的口袋里掏出了一盒压扁的火柴,点燃了香烟吸了起来,目光依然看着远处那一片红绿掩映的山坳。
韩英姿的心里产生了些微挫败感,她自负容貌国色天香,在四九城中追求她的男人多如过江之鲫,什么红三代、优秀青年干部、大学助教、甚至还有顽主都围着她一个人转,轰都轰不走的,可是眼下却被这个男孩给无视了,这感觉真的不爽。
也许这个男孩情窦未开?这样的猜测让韩英姿心里又好受了一些,转念又想:“好歹人家是救了自己一命的,冷淡些也有资格不是?”
“小弟弟,我看你比我小几岁,就这么称呼你了,我叫韩英姿,是首都人,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孩深吸了一口烟,道:“有必要知道我的名字么?”
韩英姿咯咯一笑道:“哟,还做好事不留名呐?弟弟你真是个好人呢……可是我还是想知道你的名字,因为我想和你交个朋友。”
男孩哼了一声,听起来像是在冷笑,只是韩英姿并未看到他的嘴角有什么变化。
“我叫钟义,不是好人。”男孩的回答依然简捷,他心说抽烟喝酒打架的高中生能算是好人么?不过既然女人是首都来的,想必不会把他的行踪知会给警方。
韩英姿笑道:“怎么可能不是好人呢?你可真会开玩笑,你是一见钟情的钟?有情有义的义吗?”
“呃……是钟表的钟,社会主义的义,如果没什么事,我该走了。”男孩纠正了一下韩英姿的说法,随后站了起来,拍打了一下身后的土。
“唉!你别走啊,你走了我怎么办?”韩英姿也站了起来,走到钟义面前做阻拦状,此时她才能够端详钟义的相貌——谈不上帅、冷峻的一张脸上五官端正,韩英姿忽然感觉这张脸似曾相识,而急切之间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钟义也看了韩英姿一眼,他瞥见了一张美的不可方物的脸,他迅即把目光转开了去,说道:“什么叫我走了你怎么办?你本来也不是和我一起来的。”
“弟弟你别急,你听我说,我是来找我奶奶的,本来还有个同伴,但是在不久前走散了,我正在找他,可是刚才却看见了一条蛇,结果吓得我摔了下来……”韩英姿有些急促地说着,心中很是责怪钟义,就不知道问问美女是怎么摔下来的。
韩英姿没有说出她与同伴走散的原因,那是因为她想要解手,而她的同伴仅仅是她的保镖而已。在不存在亲密关系的前提下,女人要解手,当然要离开男同伴越远越好。
钟义把烟蒂放到脚下碾了几下,注意到烟蒂彻底熄灭后,才直起腰身道:“你的意思是,让我陪你一起找到你的同伴?”
“是的啊,要不然我可不敢一个人在这里了,就算我现在要离开,也不记得出去的路了。弟弟你看是不是帮忙帮到……”
“没问题,你的同伴叫什么名字?”钟义打断了韩英姿的话,这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她那同伴在这一片山里,他吼一嗓子,保证那人能够听见,他同时也能理解,韩英姿一个女人是不敢在这深山老林里喊叫的,至于走出山区的路,也确实不是那么好找。
“谢谢你啊,弟弟你可真好!我的同伴叫于勇。”
“于勇……于勇……于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