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开堂之日(1 / 2)

 “哈哈哈哈,你听说没?那刘知州,亲自去查案了!”

“笑死个人!”

“他以为这样,就能翻案了吗?”

此时。

凉州军中,乔光和一群人,正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谈到此事,一个个笑得人仰马翻。

有陈明泽打人在先,王千总暴毙在后,此事在哪个朝代,哪个机构,都是陈明泽的责任。这种已经铁定的案子,哪里翻得过来?

乔光冷哼道:“诸位,能看到这天下闻名的刘知州吃瘪,气急败坏,当也是人生幸事啊!”

众人哄笑。

可不是吗。

这刘知州,自从闻名天下以来,想要让他吃瘪,可是难上加难,几乎都是一路平躺过来的,就连太子,三皇子,都拿他没办法。一次一次在刘知州的手里吃亏,这一次,能让刘铮变得如此气急败坏,亲自查案,能没有成就感吗?

“乔将军,话虽如此,但此事确实有点奇怪,你说那万千总,平日里也没病没灾的,这被踹了一脚,便死了?”

有人问道。

乔光登时脸色微变,咳了一声:“这种事情,谁能说得来?大概是踢到要害部位了吧?”

众人一想,也是如此。

要是被打到死穴,还真就有这种可能。

就在这时,有兵卒进来:“乔将军,有人找!”

乔光告罪一声,出门了去。

一看来人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他便脸色大变:“你来这里干什么,嫌事儿还不够大吗!跟你说别来,别来!你想害死我呀!”

……

姜轩冷冷看着对面的陈明泽,咬牙切齿:“老三,你还是不说是吗?”

“非要让我大刑伺候吗!”

陈明泽,今天算是跟姜轩杠上了。

反正不管你怎么问,怎么有罪推论,我就是一个字,不说话!

姜轩拿他也没有了办法。

上刑?

这可是自己亲亲的兄弟!

可是这样下去……

如何了得?

姜轩忍着气道:“老三,你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担心银州军和凉州军的冲突,忍气吞声,想将此事扛下来,公子说了,那帮凉州军都是一帮软蛋,实在不行,跟他们干一仗便可!”

陈明泽听到这话,脸色微微一动。

刘知州说出此话,他不感动是假的。

而且他也明白,刘知州彻查此案,也是不想让他枉死……

然而……

他依然紧紧闭着嘴巴,屁都不放一个。

砰!

砰砰砰砰!

姜轩气得将桌子椅子,都给掀翻了。

……

“公……公子,您说什么?”

“公子,这……”

剖开?

这可把这群令史(龙炎王朝法医职称)给吓了一跳。自古以来,哪有这么干事儿的人!

自古以来,这司法案例中,古代验尸的本事,确实有着很多著作的。从秦汉时期,但凡牵扯到杀人案,都有验尸的惯例。

如《疑狱集》,《折狱龟鉴》,《洗冤集录》等等等等,都有不少古代法医验尸的记录。实际上,华夏古代文明的验尸记忆,已经是很高超了。里面充满着中医智慧,以及查案人员的智慧结合。

如《折狱龟鉴》中有一则《证匿》,说的是三国时办案和验尸的经过。

当时,一女人有了外遇后,伙同奸夫把自己的丈夫杀了,为掩人耳目,伪造失火致死。如何验明死者是被谋杀的?

县令张举想出一招,使案情真相大白:“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从上述来看,张举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弄来两头猪,杀死一头,另一头不杀,将两头猪都投入燃烧的柴堆中。结果,被烧死的猪嘴里有灰,而被杀死的嘴中没有。

依此原理验尸,被杀丈夫的嘴里不见污物。至此,杀夫女子无话可说,认罪伏法。

如对悬吊尸体的检验,古代法医便摸索出了一套很准的“理论”:如是上吊死亡,死者的舌头一般会伸出来,大小便失禁;如果是死后挂起的,则无此现象。

这种验尸方法,先秦时即为法医所用。如秦简《封诊式》中的《经死》,便要求前去现场勘验的法医,在放下悬挂的尸体前,“乃视舌出不出,头足去终所及地各几可(何),遗矢弱(溺)不?”

当然,舌头不伸出来,也不一定就是死后悬起,也可能是吊死的。

《洗冤集录·检复总说下》中便指出:“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

验尸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此外,验辨“尸斑”也是古人常用的手段。

尸斑是现代术语,古人称为“血坠”或“血障”。如上吊死亡的,尸斑分布于上、下肢的远端,即《洗冤集录》对“自缢”条中所描述的:“腿上有血荫,如火灸斑痕,及肚下至小腹并坠下,青黑色。”

有此可见,华夏古人的智慧,完全不可小觑。凭借这些智慧和经验,验尸记忆,其实堪比后世的验尸。

这已经成了一个比较完整,比较成熟的系统。

所以,这些令史。

哪里见过刘铮这么霸气的。

直接剖开?

还是那句话,死者为大!古代是不存在解剖尸体验尸的,绝对不允许,这是死者最大的亵渎,这是对鬼神最大的不敬。

刘铮却是坚持道:“必须剖开,我看过你们的卷宗,五脏六腑破碎而死。但我认为,并不完整。五脏六腑破而死,是外力,还是内因?”

“此乃此案重大突破口!”

令史们,都面面相觑。

这……

这怎么办?

这刘知州,这是疯了吗!

他要剖开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