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国内国外社交网络上沸腾起来。
搜索引擎上,搜索秦瑶光谋杀秦素问一案中的小女孩是谁?的标题呈几何指数增长。
全世界都在问这个有着一双灵动大眼睛,但怯生生的神情却让人心碎的小姑娘,到底是谁。
顾念之好像也怔住了,似乎一时忘了说话。
直到对方的被告律师陆安鹏觉得不对劲,马上说:“控方律师,这张照片是怎么回事?”
顾念之才“哦”了一声,手忙脚乱地将照片换了下来,带着歉意说:“对不起,我放错照片了。照片里显示的确实是秦素问大律师书房,但照的是她去世前两年的事情。照片中的小女孩,是我。那时候我六岁,刚被我父亲顾祥文从秦瑶光身边带走,送到何家,由秦素问大律师亲自教养。”
“啊?那个小女孩居然就是顾念之大律师?!”
法庭内外的人更激动了。
只这一张照片,就让大家想起了顾念之曾经告秦瑶光的绑架案。
在那个案子里,顾念之亲口证明,秦瑶光指使人将十二岁的她暴力掳劫出何家。
而那个案子,秦瑶光绑架的事实虽然成立,但是她的动机却是一个迷,她没有说,顾念之也没有揭穿她。
但是在这时,顾念之却突然说:“…六岁的时候,我父亲顾祥文将我从秦瑶光身边带走,就是发现我跟着秦瑶光,开始出现自闭的倾向。我怕光,怕人,怕声音,跟人从不交流,也不说话,最喜欢的地方是桌子底下,窗帘后面,以及一切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我并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倾向,但是后来心理医生说,我是在儿童时期受到残酷虐待,才出现这样用自闭来自保的倾向。”
她一说自己在儿童时期跟在秦瑶光身边的时候受到虐待,又被亲生父亲带离秦瑶光这个“亲生母亲”身边,送到毫不相干的何家,由秦素问大律师亲自教养,这暗示就很明显了。
不用她再多说,脑补丰富的网民们就已经把事实发挥得八九不离十了。
一个个有关的帖子竞相登上热门。
“虎毒不食子,秦瑶光简直比畜生还毒!”
“蓝星太可怕!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母亲!”
“如果是我的孩子被这样虐待,我保证打死她!”
一时全世界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们都被秦瑶光激怒了,纷纷开始对她口诛笔伐,直接引申为:她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能虐待得不成人样儿,再杀个把人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陆安鹏都差一点被顾念之带偏了,愣怔了一会儿,才赶紧站起来大声说:“反对!控方律师刚才的话跟本案无关,有故意抹黑我当事人的名誉和品德之嫌。”
“我的当事人行医几十年,活人无数,这些都是切切实实的证据,不是控方律师用一张照片,和几句煽情的话语就能推翻的。”
陆安鹏的话,终于将网络上几乎被顾念之带偏的舆论又带回来了。
毕竟秦瑶光和秦氏医院这些年确实救治了不少人,这些人感情上还是偏向秦瑶光和秦氏私立医院。
他们一看见陆安鹏大律师的话,马上跟着发帖声援秦瑶光。
一时网上分成了两派。
一派已经直接冲动地给秦瑶光定罪了,另一派却比较冷静,认为现在的证据还不足以判断秦瑶光有罪,而顾念之自曝幼年时候的遭遇更有博同情之嫌。
可这种说法,激怒了更多的普通旁观者。
他们一般不发声,是沉默的大多数。
但他们也有逆鳞,这个逆鳞就是孩子。
谁如果拿孩子说事,对孩子不好,这些沉默的大多数是绝对不会继续保持沉默的。
微博上此条话题的转发数嗖嗖地上涨,评论也飞一般的盖楼。
“顾念之大律师如果没有撒谎,她的幼年遭遇是真的,为什么不能说出来?”
“博同情?我先虐待你一遍,然后还不许你说话,你答应吗?你不答应?那怎么办,你说了就是博同情啊……你的脸呢?哦。已经没了。良心呢?被狗吃了?”
“秦瑶光如果真的虐待过幼年的女儿,那她不仅有罪,而且有精神病,因为只有心理变态的人才会虐待小孩子。”
“楼上别瞎说,你说秦瑶光有精神病,是在教她用精神病脱罪吗?”
“楼上+身份证号码。秦瑶光没有精神病,有精神病的人只会伤害自己,变态才会伤害别人。注意,变态不是精神病。”
网络上的舆论瞬间被谴责秦瑶光残害虐待幼儿的帖子淹没了。
顾念之已经不慌不忙换上另一张照片。
这一张照片,还是秦素问书房的照片,跟刚才她“放错”的照片是同一个地方,连角度几乎都是一样。
不同的是,桌子底下已经没有了那个怯生生一脸警惕的小孩子。
而桌前的空地上,有一个用白色粉笔画着的倒地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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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天的第一更:第1874章《视觉冲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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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有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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