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身份(1 / 1)

 萧潇离开了藏宝阁也不知道有着麻烦已经悄悄的找上了门,萧潇走在大街上想着:现在不能用萧潇这名字了,而且害我的人也知道我已经死了一年,他戒心也没那高了,我用回之前的名字的话他肯定会追查的,而我要查探他的目的也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要把他找出来现在可是一点线索也没有,还有就是我老爸到底有着什么身份,那个时候要杀我的人可是叫我萧公子,看来我老爸也有着事情瞒着我啊,还有从我回来到现在我都是用修罗面具幻化的脸,还没人见到过我的真面目,而我就是凭空出现的人,谁也查不了我的信息,所以说我现在可以用这脸去搞一个新的身份,在回家去看看。想到这里萧潇就有目的了,先去银行拿了十万出来之后就向警察局走去。

来到警察局的萧潇问了一下前台就来到办理身份证的办公室,只看到一个胖子在哪不知看着什么还流着口水,萧潇对这些已经习惯了敲了敲门,里面的胖子一下醒悟过来端正了自己的状态,毫不慌张的点了一下电脑接着说:“请进。”萧潇走了进去说:“警官你好,我想办个身份证。”“有身份证明么?住在那里,父母是谁?”胖子慢悠悠的说。萧潇说:“没有身份证明啊,而且我都不记得之前的事了,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的。”胖子警察斜着眼睛看着萧潇说:“那你就是黑户咯,赶紧走,要不然我就抓你去坐牢了啊。”萧潇把装在红包里的三万块钱放到胖子的办公桌上赔笑着说:“警官,你一看我就是一个好人,你也知道现在找个工作或者其他什么的没个身份证也不行啊,请你帮帮忙吧。”胖子拿起红包捏了捏打量了一下,接着说:“那倒也是,看着你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坏人,而且又是一个人生活到现在挺不容易的,我就帮你搞一个吧,等十分钟。”胖子说完就拿着红包放好之后就向后面走去,顺便帮萧潇拍了个照片,问了一下姓名住址就去帮萧潇搞身份证了。萧潇等了十分钟左右从胖子手里领过身份证就离开了警局。

萧潇走在街上想着:钱真是好东西啊,有钱办什么都容易,不过要是在幻宇世界有钱也得有相配的实力才行,要不然还真的是活不过第二天,萧潇拿着手里的身份证,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夜殇,萧潇想着叫夜殇也是可以的,毕竟他在幻宇世界可是连天道都出面承认的魔尊夜殇,从现在起萧潇这名字就先隐藏起来,夜殇才是他现在的名字。想着事情的萧潇,呃,是夜殇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他以前住的楼房下面,不知道父母过的怎么样了,他走上了五楼,之前他就是和他父母住在五楼,来到五楼他家门口心情有了浮动,颤抖的手敲了敲门,里面就传来开门的声音,里面的人打开门看着夜殇说:“请问你找谁?”夜殇看到开门的不是他父母就有点紧张的说:“你好,之前住在这里的夫妇呢?你们怎么住这里?”“你是找他们的啊,他们去年就搬走了,我也是前两个月才住进来的。”里面的人回答。夜殇担心父母出事就拉着住客的人问:“那你知不知道他们搬去那里了,为什么要搬走?”“之前的那对夫妇是因为死了儿子才搬离这里的,而且我听说他们可是萧老爷子的大儿子,他儿子死了,萧老爷子还大发雷霆呢,全面追查着当年的事,不过最后不了了知而已,而那之后就把这对夫妇接回首都去了。”住客小声的对夜殇说。“萧老爷子?”夜殇不解的问。“就是国家二号人物萧景易萧老爷子啊,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好领导啊。”住客恭敬的说。想不到老爸还有这样的背景啊,没听他提起过,看来害我的人也是不简单啊,能令作为二号人物的老爷子都没办法查下去,看来这里面的阴谋也没那么简单了,不过我回来了,有什么阴谋他也是死定了。了解了情况之后的夜殇就对着住客客气的说:“谢谢了啊,打扰你了。再见。”说完夜殇就走了。住客看着夜殇的背影说:“这人有点怪。”摇了摇头想不通也就不想了,把门关上回去了。

夜殇离开了以前住的地方,就去学校打听了一下李红现在的情况,得知她以全市第三的成绩也考进了华夏大学,看来李红的背景也不简单啊,要不然以老爷子的身份她这个直接参与害死他孙子的人也不会过的这么享受了,不过有我在她就是一个突破口,只要找到她调查一下顺藤摸瓜就能把她后面的人给拉出来。既然父母在首都,她这个帮凶也在首都,那我也就去首都就行了,只要混进华夏大学就好调查了,父母那边到时候也就可以顺便去看看了。而且在藏宝阁的时候若隐若现的感觉到一些东西,看来这世界也没有那么简单啊,毕竟这里可是连源这东西都有,可惜现在实力不够,要不然就先把源给弄回来救活天妖了,现在主要的还是得搞清楚这世界隐藏着什么先,以前不知道是因为没那个能力,现在知道了而且还挺感兴趣的那就得看看隐藏着什么了,既然想不明白夜殇也就不想了,反正夜殇预感着这里面的事情和他也有着一些不清楚的关系在里面,而且以他的实力虽然说是受了重伤,可不是天道直接出手都不算什么大问题,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现在主要的是找出害他的人和救活天妖。既然他们都在首都那边,那就赶去首都吧,留在信海市这边也没什么事了。夜殇说走就走,叫了一辆车来到了车站,买了一张去首都的高铁票,就坐在候车大厅里等着发车了,而在他没注意的另一边也有一个和他有着交集的女孩也在等着开往首都的高铁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