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之后。
倾城扫了一眼这里的材料。
葱姜蒜。
油盐酱醋茶。
应有尽有!
身为神偷的倾城,也是学过一段时间的厨艺,能够和顶级大厨媲美都毫不逊色。
但是她较懒,喜欢吃现成的。
一次倾城下厨,把南非第一钻石大王给洗劫成了贫民。
现在……
她决定洗手煮羹汤。
倾城拿着斧子,直接将一只乌骨鸡拍死。
然后才开始剃毛。
将鸡身里最嫩的地方,给抽出来,洗干净然后放在了清水里。
接着开火,慢炖。
等到鸡肉快熟了的时候,用砂锅煮水熬粥。
将鸡肉放在粥里。
良久。
淡淡的香气传了出去。
越是简单的食材,越是容易烹饪出最完美的佳肴。
随着粥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一道视线,悄然落在了这锅粥。
唔。
来了?
若不是倾城早散发出精神力,根本发现不了那道视线。
果然。
不是鸠严和她总是来迟,而是那个人的实力太强,总是藏起来不想被找到。
不过现在么!
本神偷出手,小吃货还不快到碗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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