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时能捏死你,就像杀死一只蚂蚁。
你无论在外人看来多厉害,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在掌心翻滚的一只自作聪明的泼猴而已。
牙齿打了个寒颤,沈诗兰又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给过滤了一遍,这才发现她以为自己看穿的一切,其实很蹊跷。
她觉得土豪陈先生是殷凛的败笔,没有足够高的演技,所以被她发现,但是如果反过来想,那个土豪陈先生既然是保镖,又被委以重任,拳脚功夫必然不错,所以当时在上一个剧组才能不动声色地夺下刺向骆雪的刀。
既然如此身手,又为什么会在这个剧组做出偷听不小心发出声音的愚蠢行为?
还有,那个转头的举动,当时她在想对方是不是担心自己追上去,所以回头看了一眼。
现在一想,对方恐怕根本就是怕她跑的太慢,看不清楚他的长相,所以才会故意回头给她看的吧!
郁闷,真的很郁闷,沈诗兰的心情别提多郁闷,特别是小美的家人如殷凛所说的时间准时出现,前后时间甚至偏差不足十秒的时候,她更郁闷了,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混迹演艺圈真是白混了。
“喝。”在骆雪拿起一段煮玉米要吃的时候,心情复杂的沈诗兰把汤倒了一碗,摆在了她面前,还伸手把她啃了一口的煮玉米给夺了,丢回到盘子里。
骆雪沉默,不端起汤,也不继续去拿玉米,甚至一直没有看沈诗兰,安静的有些吓人。